邵景堯(1561年—1623年),熙臣,號芝南浙江昌國衛(今浙江省寧波市象山縣昌國)人。晚明官員。

生平

景堯少有才名,號「浙東十四子」。萬曆二十五年丁酉科順天鄉試第二十名舉人[1],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聯捷戊戌科進士,殿試名列一甲第二名(榜眼[2],授翰林院編修,三十一年丁憂歸。三十八年六月起升國子監司業,三十九年八月擢司經局洗馬兼修撰,曾奉使出封宗藩萬曆四十年(1612年),與諭德趙秉忠典試南畿,升左諭德兼翰林院侍講。四十五年京察降泉州府通判,後乞歸還鄉。天啓三年(1623年)卒,

著作

曾參修萬曆《象山縣誌》十五卷,著有《邵大師詩文集》。

家族

曾祖邵廷蘭。祖邵思。父邵招賢。

參考資料

  1. ^ 《浙江通志》
  2.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進士履歷》:邵景堯,芝南,易四房,辛酉九月十三生。象山人,丁酉順天二十,會二百六十一,一甲二名。授翰林院編修,癸卯丁憂,庚戌起國子監司業,辛卯升洗馬,壬子應天主考,升左諭德,丁巳京察降泉州府通判,癸亥卒。曾祖廷蘭。祖思。父招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