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偉明(1957年—),香港大律師及裁判官,於香港大學法律系畢業,於1988年獲得大律師資格,於1994年加入香港司法機構擔任裁判官。阮偉明擔任裁判官期間,多次判決均引起了香港社會爭議,當中最為極大迴響的是判決包致金侄女司法事件[1]。但阮偉明亦曾在多次輕判社運人士(如梁國雄阻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