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伟明(1957年—),香港大律师及裁判官,于香港大学法律系毕业,于1988年获得大律师资格,于1994年加入香港司法机构担任裁判官。阮伟明担任裁判官期间,多次判决均引起了香港社会争议,当中最为极大回响的是判决包致金侄女司法事件[1]。但阮伟明亦曾在多次轻判社运人士(如梁国雄阻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