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哈巴德条约是1764年10月22日布克萨尔战役后,英属东印度公司克莱夫男爵和莫卧儿帝国皇帝沙·阿拉姆二世(Shah Alam II)在1765年8月16日签署的一项条约。根据该条约,莫卧儿皇帝将孟加拉、比哈尔和奥里萨邦的行政管理权(印度语中称Diwani)授予了东印度公司[1]。作为回报,东印度公司每年向皇帝进贡26拉克卢比(相当于26万英镑)。
东印度公司根据该条约获得了向2000万人征税的权利,每年约能获得200-300万英镑的收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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