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郡,中国南北朝时设置的郡。
南朝梁置阳春郡,属高州。治所在阳春县(今广东阳春市)。辖境相当今广东省阳春市一带。南朝陈沿置,梁朝没有属县,陈朝设立阳春县隶属。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隋灭陈,废阳春郡,地入高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