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郡,中国隋朝时设置的郡。
隋煬帝大業九年(613年),改博陵郡為高陽郡[1],領鮮虞、北平、唐、恒陽、新樂、隋昌、毋極、義豐、深澤、安平十縣[2]。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平竇建德,改高陽郡為定州[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