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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PhilHu (Talk) 2010年5月24日 (一) 02:01 (UTC)回复

您屢次堅持刪改劉憶如條目,未提出理由,不符合維基編輯原則。-(wc721 留言) 2010年10月5日

2012年1月

  請勿再過濾條目劉憶如之內容,蓋任何進一步過濾行動均會被視作破壞。倘閣下繼續,閣下將會遭到封禁。--バカあたい最強!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2:16 (UTC)回复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拒绝。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劉憶如"專題具有生人傳記的性質,我建議應該尊重個人權益與名譽,只放他個人學經歷及家族介紹等客觀事實,而不要添加其他各種媒體的報導與評論,這樣將容易產生誤導或偏頗;另外,基於保護小朋友的安全考量,建議刪除劉憶如女兒的姓名。請求管理員解除我的封禁,並保護我所編輯的內容,謝謝!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绝這位用戶的申诉。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严重违反退回不过三。内容争议请与其他用户通过讨论得出共识,切勿反复回退其他用户的编辑。
  處理人:乌拉跨氪 2012年1月5日 (四) 04:14 (UTC)回复

再說明

管理員乌拉跨氪您好:很抱歉,我知道我不應該沒有理由的重複撤銷別人的內容,不過我並不是故意的,我是一個維基新手,我不知道該怎麼跟別的用戶"進行討論",先前好像才剛剛弄懂要怎麼把我的理由放在劉憶如的討論頁上,就被您封禁了!就連現在對您的申請解除封禁,也是花了好久的時間,才弄懂要怎麼申請。 不過我想說的是,因為我是新手而造成錯誤的個人行為,是我的不對;但也請您再針對我的理由加以考量,除了對於劉憶如個人名譽的尊重外,尤其是對於小朋友人身安全的考量。我不知道能怎麼做,或是您可以給我一些建議,謝謝!

封禁期为一日,一日后即可编辑。期间您可以参看Wikipedia:方針與指引中的规则。一日后若再出现违反方针的破坏行为,仍可能受到封禁。乌拉跨氪 2012年1月5日 (四) 04:41 (UTC)回复
Jillc710您好。您可在劉憶如條目talk貼上您的看法,留言方式請見討論頁指導方針。因為您這樣不聲不響大量刪除引用又無說明,並且反覆進行,會被認為是破壞。我認為關於劉憶如與宇昌案可移至後者。--Outlookxp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4:55 (UTC)回复
我將您的問題放在討論。--Outlookxp (留言) 2012年1月5日 (四) 06:41 (UTC)回复

2017年12月

  請停止一切無建設性編輯(如閣下於劉憶如的編輯)。閣下的編輯已對維基百科構成破壞,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敬請合作。(建議補充刪除理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7年12月23日 (六) 05:15 (UTC)回复

 

這是對閣下的最後警告!
如果閣下再次破壞維基百科,就會被即時禁止編輯!--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12月23日 (六) 07:2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