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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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新規舉:不許諷刺別人,否則封禁。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Jimmy xu wrk/第2次--Dragoon16c(留言) 2012年10月2日 (二) 18:06 (UTC)
- User:Edouardlicn最近才因此被封禁过,你没注意到么?--CHEM.is.TRY 2012年10月2日 (二) 18:49 (UTC)
- 每天那麼多人以各種新奇理由被封禁,我怎可能注意到。有用戶簽名叫一個正常人,我說他不是一個正常人,就被Jimmy整肅了--Jim沒有資格當管理員(留言) 2012年10月2日 (二) 20:03 (UTC)
- 題外話,二逼青年就是行为搞怪搞笑不正常的青年,User:Edouardlicn真可憐,這就被Jimmy整肅了。不一定2B就是贬义,文艺就是褒义。当然了不排除有人骂人的可能!!但是网络活动中贴图的大多不是贬义,可以一个人在生活中的三种状态而已。每个人都会有文艺、普通和比较2的时候。--Jim沒有資格當管理員(留言) 2012年10月2日 (二) 20:13 (UTC)
- 请问什么时候可以说2B,什么时候不可以?现在我可以说阁下是2B吗?--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10月3日 (三) 07:19 (UTC)
- 用偏负面的网络用语描述用户,请先征得当事用户同意。--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0月5日 (五) 16:14 (UTC)
- 2B自嘲可以,稱呼別人可要三思。--Numenor(留言) 2012年10月7日 (日) 08:58 (UTC)
- 用偏负面的网络用语描述用户,请先征得当事用户同意。--达师 - 218 - 372 2012年10月5日 (五) 16:14 (UTC)
- 请问什么时候可以说2B,什么时候不可以?现在我可以说阁下是2B吗?--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10月3日 (三) 07:19 (UTC)
- 題外話,二逼青年就是行为搞怪搞笑不正常的青年,User:Edouardlicn真可憐,這就被Jimmy整肅了。不一定2B就是贬义,文艺就是褒义。当然了不排除有人骂人的可能!!但是网络活动中贴图的大多不是贬义,可以一个人在生活中的三种状态而已。每个人都会有文艺、普通和比较2的时候。--Jim沒有資格當管理員(留言) 2012年10月2日 (二) 20:13 (UTC)
- 每天那麼多人以各種新奇理由被封禁,我怎可能注意到。有用戶簽名叫一個正常人,我說他不是一個正常人,就被Jimmy整肅了--Jim沒有資格當管理員(留言) 2012年10月2日 (二) 20:03 (UTC)
終於把這篇大致翻完,剩下的就是各國著作權大表格,以及一些零碎翻譯。如果有任何翻譯錯誤或意義錯誤,請給予指正。發言者:福爾摩沙尼亞 (留言簿) 2012年10月2日 (二) 05:50 (UTC)
- 看完了还是不知道中国部分应该是怎么样。中国部分应该重点说明一下?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2日 (二) 17:34 (UTC)
- 詳細條約如下,本人看不懂,請協助修改: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友好通商航海條約。發言者:福爾摩沙尼亞 (留言簿) 2012年10月9日 (二) 08:11 (UTC)
挂上fact的内容一般是多长时间没补充来源就可以删除了?
只是看自己WP:BOLD的程度吗?--爱管闲事的Inspector(留言)(←讨论页被墙?) 2012年10月24日 (三) 03:28 (UTC)
- 是吧,没规定的,没人反对就好。--YFdyh000 2012年10月24日 (三) 04:01 (UTC)
現在是熱依札→热依扎,而不是根據初創建的熱依札變成熱依扎。算是開了简体人以简体命名的先例嗎? -CommInt'l(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12:00 (UTC)
- 因为“熱依札”和“热依扎”是两个不同的词,所以这里不存在简繁问题。--124.114.153.18(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12:07 (UTC)
- 我看了一下,本名是「扎」,而不是「札」。所以可視為原名錯誤,而此時正名無論使用簡體字或繁體字,均屬於可接受的糾錯範圍,和繁簡孰為主無關。--Zhxy 519(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12:11 (UTC)
- 我移动前已经引用方针做了说明,有不明白的可以去看我引用的部分。—Snorri(留言) 2012年10月23日 (二) 18:40 (UTC)
- 因為方針沒有寫,所以移動者可以自行決定使用正简,而無須理會原來條目是正是简? -CommInt'l(留言) 2012年10月24日 (三) 13:18 (UTC)
- 應該這麼說,原本的名字是「錯的」,所以現在要移到一個「正確的」名字上;而這個「正確的」名字並非原本「錯的」名字的繁簡轉換,而是等同於另起一個名字,所以移動者是正確名字的創建人,條目本身是繁是簡需依據「時間優先」方針,由移動者決定,不受舊有錯誤名字的情況規範。--Reke(留言) 2012年10月24日 (三) 13:28 (UTC)
所有在创建1小时内G11掉的白纸保护1小时如何?
防止原创建者盯着立即重建。Liangent(留言) 2012年10月18日 (四) 07:45 (UTC)
- 那样打广告的会换个名字的……--铁铁的火大了(留言) 2012年10月18日 (四) 10:06 (UTC)
- 还是会有效果吧--lavixcanvas Kiss -Carly Rae Jepsen 2012年10月18日 (四) 13:47 (UTC)
- 如果是被连续两次快速删除再白纸保护比较稳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18日 (四) 14:17 (UTC)
- 这个做法只有好处(多少暂且不论)而没有坏处。--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0月19日 (五) 17:50 (UTC)
- 如果是被连续两次快速删除再白纸保护比较稳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18日 (四) 14:17 (UTC)
- 換湯不換藥依舊會識破。另名起爐灶反而更可直接特定帳號目的。(&)建議可以12或24小時。—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2年10月19日 (五) 22:08 (UTC)
- (+)贊成,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19日 (五) 17:52 (UTC)
- (+)支持,但是一些人为打广告会不惜一切。包括改名。--耶叶爷 2012年10月19日 (五) 17:56 (UTC)
- 貌似和这个无关吧?又没反对...--耶叶爷 2012年10月19日 (五) 18:38 (UTC)
- (+)支持,白纸保护时间越长越好,1小时还不够!--Lanwi1(留言) 2012年10月20日 (六) 06:16 (UTC)
- 名稱後面加個-就甚麼都沒有用了,先前的毒品廣告見多了。卍田卐JC1 2012年10月20日 (六) 10:59 (UTC)
- (+)支持,同时(&)建議保护12小时。如果是像毒品广告那样的应该要硬封禁IP12小时。--Dream-Q 2012年10月25日 (四) 13:08 (UTC)
与公司或组织名字相同的用户名
现时“維基百科沒有明確禁止以公司或團體的名稱作為用戶名稱”(用户名方针),但我认为以公司或组织的名称作用户名称并不适当,因此类用户名称暗示账号可能由多于一个人拥有或控制,又或暗示代表一个团体、组织或公司,而分享账户的行为已被禁止。另外,此类用户名称亦可被视为宣传性(见英文维基百科的用户名方针相关段落)。因此我建议修订用户名方针,无论该类账号有否曾作出与该公司或团体有关的编辑,都对以公司或组织的名称作用户名称的账号实施永久封禁,但允许创建者创建另一个新账号、或申请改名(即软封禁)。大家意见如何?另,例外状况和”公司或组织的名称”的详细定义可一并讨论。--Lakokat 2012年10月26日 (五) 02:18 (UTC)
- 不反对。--耶叶爷 2012年10月26日 (五) 08:55 (UTC)
- 一方面是很多公司(尤其是互联网那个密切相关的)可能会抢占相关的用户名,以防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恶意假冒等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在用户页明确声明了是多人控制,又没有进行违反维基百科的编辑,是否有必要全都封禁?另外,即使作出与该公司或团体有关的编辑,只要没有违反方针,没有必要封禁吧?我记得只是禁止创建与该公司或团体有关的条目,而没有禁止编辑已经存在的与该公司或团体有关的条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6日 (五) 09:42 (UTC)
- 不贙成全部禁止,但贊成如該名稱的實際擁有者提出書面要求,可以強迫該帳號更名。--Reke(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10:21 (UTC)
- 一方面是很多公司(尤其是互联网那个密切相关的)可能会抢占相关的用户名,以防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恶意假冒等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在用户页明确声明了是多人控制,又没有进行违反维基百科的编辑,是否有必要全都封禁?另外,即使作出与该公司或团体有关的编辑,只要没有违反方针,没有必要封禁吧?我记得只是禁止创建与该公司或团体有关的条目,而没有禁止编辑已经存在的与该公司或团体有关的条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6日 (五) 09:42 (UTC)
- 应全部禁止。维基百科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去审核这个用户的操作者是不是该公司或组织。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26日 (五) 11:03 (UTC)
- 我們不需要審核。若非該公司或組織的成員操作,該公司或組織可利用官方管道發出書面聲明,我們即可強迫改名。若該公司或組織不計較,維基百科不必主動進行審核工作。--Reke(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11:38 (UTC)
簡化快速刪除流程
參考英文維基,在討論頁說明便可。另在t:d加討論頁提示。 --Asiaworldcity 2012年10月23日 (二) 00:02 (UTC)
- 好奇是指在討論頁說明什麼?現在的快速刪除是直接引用符合的準則,幾乎連說明都不用。--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10月23日 (二) 00:04 (UTC)
- 已经相当简化了,挂模板可以阻止工具误删(好像有工具批量速删吧),而且速删模板已经很清晰地说明挂{{hangon}}可以暂时阻止速删并进行解释,但好像很少人这样做…………——Sakamotosan 2012年10月23日 (二) 04:53 (UTC)
- 咨询管理员,速删时有留意讨论页吗?代上面问的。至于自己的,要么自知理亏,要么根本不在乎——Sakamotosan 2012年10月24日 (三) 04:36 (UTC)
- 其实最好先加{{hangon}},至少不会删先,然后补充讨论页——Sakamotosan 2012年10月24日 (三) 04:36 (UTC)
- 其实很多页面(除了A2之类)在用户有机会hangon之前就已经被删掉了(笑)。--Jimmy Xu 查 · 论 · 编 2012年10月24日 (三) 12:44 (UTC)
增加透明度及流暢度
在 t:d 增加直接創建討論頁的按鈕,並preload如何提出反刪除的指引的模板。大大減低新手的疑慮。Asiaworldcity 2012年10月23日 (二) 15:50 (UTC)
- 初步構想:
在您提出反對快速刪除的理據之前,請參見快速刪除指引和避免常見錯誤。確保條目沒有觸犯任何刪除準則。
在闡明您的觀點同時,請提出多方面的來源證明此條目值得收錄。減低被刪除的機會,再一次多謝閣下參與維基百科!
- 加了按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4日 (三) 12:41 (UTC)
- 按钮可以移至右下方節省空間嗎? Asiaworldcity 2012年10月26日 (五) 13:46 (UTC)
- 我記得英語維基曾有相關討論,個人建議給條目創建者十五至三十分鐘解釋。Asiaworldcity 2012年10月24日 (三) 13:01 (UTC)
- 现在速删都颇有竞赛竞速的意味,想要每个人自我节制控制三十分钟是有难度的。--耶叶爷 2012年10月25日 (四) 06:28 (UTC)
- 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在於,雖然我們有很多新手的相關的教學文件,像是Wikipedia:新手、Wikipedia:双周提示、Wikipedia:觀光巴士站之類的,然而目前維基站內並沒有提供「新手在第一次編輯時看到真正視覺性、互動式的教學」。關於這點,可能要跟速刪流程脫勾。我覺得像是Mozilla SUMO syntax highlighting editor的影片就很值得參考,如果能做到直接以網頁呈現,像是Code School - Try Git這樣會更好。假使在維基新手操作介面之前,先讓他們觀看這樣的教學(當然也可以設一個Skip來跳過),這樣也許就可以少掉很多新手問題。但是這要有人志願協助處理技術。--章安德魯(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09:17 (UTC)
- 目前基金会正在开发Article Creation Workflow,但是新手编辑帮助方面似乎没看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0月26日 (五) 09:35 (UTC)
- 我覺得最大的問題在於,雖然我們有很多新手的相關的教學文件,像是Wikipedia:新手、Wikipedia:双周提示、Wikipedia:觀光巴士站之類的,然而目前維基站內並沒有提供「新手在第一次編輯時看到真正視覺性、互動式的教學」。關於這點,可能要跟速刪流程脫勾。我覺得像是Mozilla SUMO syntax highlighting editor的影片就很值得參考,如果能做到直接以網頁呈現,像是Code School - Try Git這樣會更好。假使在維基新手操作介面之前,先讓他們觀看這樣的教學(當然也可以設一個Skip來跳過),這樣也許就可以少掉很多新手問題。但是這要有人志願協助處理技術。--章安德魯(留言) 2012年10月26日 (五) 09:17 (UTC)
- 现在速删都颇有竞赛竞速的意味,想要每个人自我节制控制三十分钟是有难度的。--耶叶爷 2012年10月25日 (四) 06:28 (UTC)
分类繁简转换
处理速删时发现这个分类:CAT:英國陆军将领,查查相关编辑历史:繁体分类历史、简体分类历史、条目A、条目B。这明显不是处理繁简重定向分类的问题。请问这种算手动繁简转换吗?--Lakokat 2012年10月27日 (六) 02:29 (UTC)
- 原來的名稱是繁簡混用,以全繁體或全簡體另外建立新分類替代應無問題。--Iokseng(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2:47 (UTC)
- 汗,原来搞错了,不好意思。这的确是被允许的。最近看太多繁简混合体搞混了。--Lakokat 2012年10月27日 (六) 02:52 (UTC)
英语维基百科趋近完成
大家可以在各种网站上找到这样的报道,也激活了我几年前的一个构思,现在拿出来和大家分享。虽然这个想法可能在未来的一到两年内不一定能达成,或者说完成这个想法会消耗大量的社群精力,但是我认为这是维基百科发展到未来某个时间后必须要走的路。
- 接下来是我具体的想法,中文维基百科已经存在了许多优秀的条目,诸如几百年前发生的事件,当时的人物,在一些维基人的努力下已经趋近完美,很难再有可以改动的地方。虽然维基百科的宗旨是人人可以编辑,但是考虑到条目的品质,不妨在将来的某些时候,在经过社群详细的评定后,将一部分条目列为“无需改动的条目”或者什么其他更好的名字。并对这些条目全保护,在不能达成编辑共识的情况下(哪怕是改错字,虽然理论上因该没有错字了)任何维基人都不能修改。这样可以防止一些条目,在许多方面维持某种品质。例如以“六四事件”,这样的条目经历过多次大规模的调整和修改,许多后来的改动都是违反百科方针,甚至破坏了条目的中立性,但是对于这一事件基本的内容大体上不会改动,在未有更多资料公布之前,将条目维持在一个固定很高的水平或许更能体现出“维基百科在意条目的品质”。当然这只是个例子,20年前的事情可以,200年前的事情更可以。想法还不健全,还有很多地方没有考虑到,欢迎大家反驳补充。--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5:53 (UTC)
- 最近我在翻2012年筹款的时候,在很多位呼吁者的发言中仍看到,他们仍然认为维基百科还有很多事没有做。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仍有大量可以建立的条目,现有条目也仍有大量可改善的空间。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27日 (六) 06:04 (UTC)
- 其实我担心的就是这个,只有很少的条目或许达到了可以停下来完善品质保护的水平,整个中文维基百科要做的事远远地大于这些,所以可能一两年或者未来的很多年都不能实现。--AddisWang (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6:08 (UTC)
- 其实就算是两百年前的事情,也可能随着新资料的取得或发现而不断更新。对于中文语种而言,还要有相当漫长的过程。--耶叶爷 2012年10月27日 (六) 06:21 (UTC)
- 世界上所有事物, 都會隨時日轉移而產生不同觀點. 即使蓋棺, 亦未足以定論--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6:31 (UTC)
- 可以叫做「穩定版本的條目」,沒有重大突破性的翻新前全保護,要修正需由討論頁請管理員協助進行。不過中文維基這件事慢慢來吧,目前沒有太多這類條目。尤其是一些已經內文很完整的條目是早期創建出來的,以現在的眼光看還有清整文獻的必要。--Reke(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7:05 (UTC)
- 文言文维基百科有“此為底本,未經審校”。似乎就是你要的功能。--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10:48 (UTC)
- WP:稳定版本扩展,但无足够人力进行审阅。目前中文维基百科的质量还差得很远,即使极少数条目趋近完美也不赞成通过保护来阻止可能出现的改进和破坏。--YFdyh000 2012年10月27日 (六) 15:13 (UTC)
- 文言文维基百科有“此為底本,未經審校”。似乎就是你要的功能。--水樹美月(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10:48 (UTC)
- 可以叫做「穩定版本的條目」,沒有重大突破性的翻新前全保護,要修正需由討論頁請管理員協助進行。不過中文維基這件事慢慢來吧,目前沒有太多這類條目。尤其是一些已經內文很完整的條目是早期創建出來的,以現在的眼光看還有清整文獻的必要。--Reke(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7:05 (UTC)
- 世界上所有事物, 都會隨時日轉移而產生不同觀點. 即使蓋棺, 亦未足以定論--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7日 (六) 06:31 (UTC)
关于分类命名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于2012年10月29日 (一) 02:42 (UTC)之前加入的。
媒體操守:報導還是廣告?
香港專業護理學會在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18的存廢討論中,部份編輯指初級醫護訓練 開啟前路之報導為付費廣告。這引起一個根本性問題,維基一直以可查證來源為核心,而一般主流报纸如東方日報會被視為可靠來源,背後是我們相信新聞媒體的工作者是有操守的。如今在沒有證據,只憑主觀感受的情況下指上面的報導為付費廣告、秘密行銷,即指控東方日報之編輯及記者違反專業守則,那是否要把東方日報列入「不可靠來源」?如果大家相信這一家報紙會收費造新聞,那它所有其他的報導都不知有沒有收費。請大家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06:08 (UTC)
- 这不涉及职业操守的问题吧。我相信大部分报纸杂志都有类似的广告性质的报道。这篇报道位于《东方日报》的副刊《保健·教育》下。这个板块往下数篇报道都含有所报道对象的联系方式。我不得不怀疑,这就是一个长得像报道的广告板块。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21日 (日) 06:19 (UTC)
- 我经常阅读的BBC和卫报网站就不见软文,即使是新闻素质低下的太陽報也没见有软文的报道。--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10月30日 (二) 11:27 (UTC)
- 媒體都有收費的新聞這算祕密嗎?是不是置入性行銷大家會有常識可判斷,個案處理,不要波及全報。--Reke(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06:33 (UTC)
- 有近百年历史的电视台BBC上就应该没有。如果有则是大新闻。--維基小霸王(留言) 2012年10月30日 (二) 11:33 (UTC)
- (&)建議个人认为像乌拉跨氪说的这种(类似的)广告版块不能视为可靠来源,新闻版块才可以--Dream-Q 2012年10月21日 (日) 06:55 (UTC)
- 提供一个不可靠的参考,知名记者闾丘露薇的新浪博客[1]其中提到,“绝大部分的香港报纸,还是把广告,软文和新闻分得清清楚楚”。可知两点:1、软文(业配新闻)在报纸上确实存在。2、一般会让你看出来这是广告,软文,还是新闻。而这个文章,读者应该是比较清楚地看出来就是软文的,报纸也没有刻意去将其伪装成很正式的新闻。--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07:49 (UTC)
- 不知其他地方如何, 香港也有很多把整個版面買下而扮作新聞報導的广告, 但在一般運作下都必定會注明「資料由客戶提供」(即是告訴讀者「此仍廣告」)。而個人與媒體廣告部的接觸, 一般他們都會強調廣告與編輯是完全獨立, 不會因為賣了廣告而作報導. 副刊記者也有其操守, 若只因「报道都含有所报道对象的联系方式」便怀疑是广告, 理據不足夠. (介紹了一服務又不叫讀者知道如何去獲得這服務?)若要看甚麼是软文/新聞稿, 可參考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10/20#趙杰 (演員) 被劃去的新角色冷酷悲哀, 注明作者是 寶麗來國際娛樂, 而不是記者-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07:52 (UTC)
- 完全同意Nivekin的說法。CVS(留言) 2012年10月22日 (一) 02:17 (UTC)
- 一般新聞式的報導並不會列明特定服務的地址跟價格,甚至連業者名字都會以「有業者」來代替,偏重於介紹服務內容,而非介紹特定對象。--Reke(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08:08 (UTC)
- 在台灣,許多電視新聞的報導,其實都是被報導的對象所購買的「商品置入性新聞」,這些新聞,一般人是分辨不出來的。而這些電視新聞報導,也時常被網路新聞媒體直接將OS轉為文字引用報導,當中有哪些是「商品置入性新聞」,除了購買的業主和報導的電視新聞台,一般人大概也很難辨識。EW2430(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08:25 (UTC)
- 若要求是「偏重於介紹服務內容,而非介紹特定對象」,那麼便不是東方日報的問題, 而是所有消費類的雜誌、報章版面, 例如飲食、時裝及潮流、電腦及電子產品等有關商品與服務的報導,全部都會視為廣告而不可作資料來源? 一個iPhone 5的報導不會用「某品牌手機」作代用詞吧?-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09:49 (UTC)
- 这么说吧。消費類的雜誌、報章版面, 例如飲食、時裝及潮流、電腦及電子產品等有關商品與服務的報導不一定是广告。但在这些报道中出现了被报道对象的联系方式,产品价格等咨询,那么就有理由认为这是广告了。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21日 (日) 10:53 (UTC)
- 那不過是介紹iPhone等商品不用登出喬布斯及蘋果電腦的联系方式的分別吧?--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11:16 (UTC)
- 报纸介绍iphone的功能或设计当然不是广告,但如果在尾部给出某个商家的联系方式和iphone的价格,难道这还不是广告么。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21日 (日) 11:51 (UTC)
- 那就是, 愈是資本雄厚, 有大量廣告預算及銷售網絡, 不用宣傳購賣地點的大集團商品, 便不算是廣告; 反而一些沒有錢賣廣告, 只靠訪問介紹的小本經營個體戶, 因為報導有需要指明讀者如何才可找到此貨品或服務, 才更有機會被指是廣告? 例如雜誌介紹麥當勞新推出的包點, 當然不用列出麥當勞的分店, 但介紹小區的一個小店的菜式, 便會列出該店的地址一樣--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13:46 (UTC)
- 这完全两回事。现在是那报道作广告的问题,不是拿广告作报道的问题。如果这是商家自己弄出来的东西肯定就是广告,不管有没有联系方式。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21日 (日) 13:57 (UTC)
- 单论这篇文章,是介绍一个课程,4个标题窥见一二:課程專業獲認可、助理人員需求大、轉職晉升機會多、存使命感尋滿足,明显是推销员的语言,全文皆在鼓励读者报读这门课程,明显一篇正常的新闻报道不会如此。--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14:29 (UTC)
- 我個人覺得整個社群沒有笨到無法從內文分清財團廣告。而且從另一個方面來講,小店的產品跟財團的比起來,本來關注度就有問題。用一點常識想想,iphone會寫在百科裡而jphome不會,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嗎?iphone會引起媒體主動關注報導,只是可能記者偷懶而抄了公司的新聞稿;jphome除了被告侵權以外要上版面大概就只能買。這,不也很符合常理嗎?--Reke(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14:31 (UTC)
- 那你是完全否定了記者在發掘不是大品牌的小店上作出之努力, 把所有新聞工作者的工作全部只以利益衡量。--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2日 (一) 02:20 (UTC)
- 这种事情个案处理即可。媒体为了赚钱都或多或少加入广告,看内容相对应处置就行了,不必纠纷什么媒体可不可信的问题。--耶叶爷2012年10月22日 (一) 02:22 (UTC)
- 那你是完全否定了記者在發掘不是大品牌的小店上作出之努力, 把所有新聞工作者的工作全部只以利益衡量。--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2日 (一) 02:20 (UTC)
- 这完全两回事。现在是那报道作广告的问题,不是拿广告作报道的问题。如果这是商家自己弄出来的东西肯定就是广告,不管有没有联系方式。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21日 (日) 13:57 (UTC)
- 那就是, 愈是資本雄厚, 有大量廣告預算及銷售網絡, 不用宣傳購賣地點的大集團商品, 便不算是廣告; 反而一些沒有錢賣廣告, 只靠訪問介紹的小本經營個體戶, 因為報導有需要指明讀者如何才可找到此貨品或服務, 才更有機會被指是廣告? 例如雜誌介紹麥當勞新推出的包點, 當然不用列出麥當勞的分店, 但介紹小區的一個小店的菜式, 便會列出該店的地址一樣--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13:46 (UTC)
- 报纸介绍iphone的功能或设计当然不是广告,但如果在尾部给出某个商家的联系方式和iphone的价格,难道这还不是广告么。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21日 (日) 11:51 (UTC)
- 那不過是介紹iPhone等商品不用登出喬布斯及蘋果電腦的联系方式的分別吧?--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11:16 (UTC)
- 提供一个不可靠的参考,知名记者闾丘露薇的新浪博客[1]其中提到,“绝大部分的香港报纸,还是把广告,软文和新闻分得清清楚楚”。可知两点:1、软文(业配新闻)在报纸上确实存在。2、一般会让你看出来这是广告,软文,还是新闻。而这个文章,读者应该是比较清楚地看出来就是软文的,报纸也没有刻意去将其伪装成很正式的新闻。--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0月21日 (日) 07:49 (UTC)
如何才算是廣告?
- 所以現在談的不是個別文章的問題, 而是一個方向的共識。「这是商家自己弄出来的东西肯定就是广告」這個絕對同意,可惜沒法證實;「但如果在尾部给出某个商家的联系方式和XX的价格,难道这还不是广告么」這個便不能同意了--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2日 (一) 02:39 (UTC)
- 比如蔡澜《蔡澜的生活方式》內所有的小店介紹[2], 全也是廣告? 雲門舞集這個演出報導附有售票查詢電話及網址, 會不會又視為廣告?--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2日 (一) 02:31 (UTC)
- 主要是看是否有广告用语。宣传成分过多肯定是广告。有联系方式不一定是宣传,可能一般的客观叙述也有联系方式,不能算作广告。--耶叶爷2012年10月22日 (一) 03:15 (UTC)
- 這便有點麻煩, 因為「宣传成分过多」可能是一個很主觀的判斷。以上面雲門演出報導為例:「向世人宣告「諸神復甦」,經典之作《九歌》回來了」、「讓雲中君的飄帶飄揚國際」等句子在不同編輯眼中都可能是或不是廣告。如果記者下筆較為擁戴,這情況便會出現;不然就要等負面報導出現, 才可免去廣告之嫌--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2日 (一) 03:30 (UTC)
- 参考电视上广告用的那些词,什么“XX拥有全球一流的XX,全球领先技术,
是我国第一家XXXXXX”等等等等那才是宣传用语。--耶叶爷2012年10月22日 (一) 03:33 (UTC)- 一個人的主觀只是主觀,但若大多數人看了就覺得是廣告那就是廣告了。至於拿不拿錢其實沒差,不拿錢而基於記者個人喜好而給予的溢美,仍應視為廣告而忽略;而收了錢之後只做平實的報導,倒也無妨參考。此事有爭議時請多一點人來看就好,不可能一刀切,維基人也是有常識的。--Reke(留言) 2012年10月22日 (一) 05:31 (UTC)
- 同意Reke所说,一般而言维基人可以作出初步的判断,如果有疑问那么让众人讨论就好,因为列出严格的分辨标准是困难的,媒体是会刊登软文,但是不是每个媒体都会写明说“读者注意,我要刊登软文啦!”--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0月22日 (一) 10:07 (UTC)
- (※)注意关键是要是第二手材料。维基百科是中立、客观的,“可靠来源”也应该需要遵守这个原则。判断是不是广告,看这个应该没错。--Dream-Q 2012年10月25日 (四) 13:30 (UTC)
- 同意Reke所说,一般而言维基人可以作出初步的判断,如果有疑问那么让众人讨论就好,因为列出严格的分辨标准是困难的,媒体是会刊登软文,但是不是每个媒体都会写明说“读者注意,我要刊登软文啦!”--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0月22日 (一) 10:07 (UTC)
- 一個人的主觀只是主觀,但若大多數人看了就覺得是廣告那就是廣告了。至於拿不拿錢其實沒差,不拿錢而基於記者個人喜好而給予的溢美,仍應視為廣告而忽略;而收了錢之後只做平實的報導,倒也無妨參考。此事有爭議時請多一點人來看就好,不可能一刀切,維基人也是有常識的。--Reke(留言) 2012年10月22日 (一) 05:31 (UTC)
- 参考电视上广告用的那些词,什么“XX拥有全球一流的XX,全球领先技术,
- 這便有點麻煩, 因為「宣传成分过多」可能是一個很主觀的判斷。以上面雲門演出報導為例:「向世人宣告「諸神復甦」,經典之作《九歌》回來了」、「讓雲中君的飄帶飄揚國際」等句子在不同編輯眼中都可能是或不是廣告。如果記者下筆較為擁戴,這情況便會出現;不然就要等負面報導出現, 才可免去廣告之嫌--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2日 (一) 03:30 (UTC)
如果那不是广告,为何最后成功提删?说明大部分人认可那是广告。这就是公众判断。--追求节操而非庸俗生活的马呵说年诶多哗铎★魔力(留言) 2012年10月31日 (三) 01:0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