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關注度 (文化遺產)

本關注度指引是針對文化遗产與其相關人物/組織的條目的關注度參考指引,用於判斷一個文化遺產與其相關人物/組織是否適合收錄為一個單獨條目。

然而,編者不應以本指引作為建立條目的唯一依據。即使符合條件,也不一定需要為其建立獨立條目。

未滿足本指引的條目,如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或其他子關注度指引之要求,則仍可收錄;兩者皆未滿足者,應當依照本指引及通用關注度的要求進行修改,如最終仍未能符合要求,或會被提請刪除

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須獲登錄於以下一個或多個級別的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且有多於簡單統計數據[1]的可供查證資訊方可收錄為一個單獨條目:

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物質文化遺產須獲登錄於以下一個或多個級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且有多於簡單統計數據[1]的可供查證資訊方可收錄為一個單獨條目: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者

符合上述關注度條件,或僅缺乏多於簡單統計數據[1]的可供查證資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其傳承者(可為人物及/或組織)如有多於簡單統計數據[1]的可供查證資訊,可收錄為一個單獨條目。

註釋

  1. ^ 1.0 1.1 1.2 1.3 簡單統計數據的定義為「甚麼,是甚麼,在哪裏」。
  2. ^ 2.0 2.1 「地區」指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
  3. ^ 如一級行政區級內仍有細分不按行政區劃但按重要性劃分的分級,則只包含一級行政區級內的最高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