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一城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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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一城令是日本在元和元年(1615年)闰6月13日由江户幕府所发布的命令。在一国(此处的“国”是指令制国或大名的领国(之后的藩))中,由大名所居住作为政厅所在的城只能保留一个,其余的城必须全部废除。
日语写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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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原文 | 一国一城令 |
假名 | いっこくいちじょうれい |
平文式罗马字 | ikkoku ichijyō rei |
日语旧字体 | 一國一城令 |
此法律并非划一实施,而是有弹性的运用。例如若一个令制国由复数的大名分割领有的情形下,各大名可各有一城(例:伊予国的大洲城、松山城、宇和岛城等);一个大名家领有复数令制国时,每个领有的令制国亦可各设一城。(例:藤堂家的津城(伊势国)、上野城(伊贺国))。
例外
长州藩的毛利家拥有周防国、长门国两令制国,但只有一城。根据山本博文所著“江戸お留守居役の日記”记载,毛利家向幕府报告保留长门国的萩城,岩国城受到废除,而幕府的回应是“毛利家有周防国与长门国两国,因此周防国的岩国城应该没有废除的必要。(毛利家は周防国、長門国の二国だから周防国の岩国城まで破却する必要はなかった筈)”。毛利家内部基于支藩统制上必要,因而先行废除。
仙台藩白石城与熊本藩八代城等,虽为大名的家臣,但因对幕府有功绩,其子孙的居城例外不属于废城的对象。
秋田藩的大馆城与横手城(于戊辰战争中烧毁)属于对象外,包含久保田城在内,被允许拥有3城。这是属于大大名的佐竹氏转封至秋田的抵押,亦有一说为政情不安定地区被允许拥有城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