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默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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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默邨(1901年—1947年7月5日 ),又名丁默村,原名丁勒生,中国湖南常德人(今武陵区)。曾任汪精卫政权社会部部长、浙江省主席。1947年7月5日,于苏州狮子口监狱刑场为国民政府所处决。
经历
1920年,入读常德湖南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并加入学生会。1921年秋,于上海受施存统赏识,加入中国共产党。返常德后,组织社会主义青年小组,任书记。1924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脱离共产党,自行去上海加入中国国民党。1925年,前往国民党治下的广州。1926年,任职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情报机构中统的前身)。1930年,派回上海,转任特工,表面则是明光中学校长。1934年,受国民党元老陈立夫举荐,任军统第三处(邮检处)处长,负责邮电检查。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受戴笠等人排挤。1938年,军统裁撤第三处,丁默邨仅在军委领少将参议的空 职衔,地位一落千丈。
是年日本企图扑灭上海抗日力量,拟组织一支特工队伍,选中丁默邨,李士群因此派了丁默邨的同乡前往昆明,表明李愿任丁的副手,邀请丁赴上海。丁于同年冬潜往上海与日本人会合。1939年2月,丁投拜日本大本营特务部长土肥原贤二,提出破获蓝衣社及共产党地下组织方案的“上海特工计划”为见面礼。土肥原贤二派晴气庆胤给予指导,继由大本营参谋总长下达“援助丁默邨一派特务工作的训令”,并与李士群合组特工总部于上海极司非尔路76号,丁、李分别为正、副主任,使国民政府在上海、南京的抗日组织遭到毁灭性破坏。日本记者称之为“婴儿见之都不敢出声的恐怖主义者”,部分国人则称为“丁屠夫”。
1939年8月,汪精卫国民党六大在76号秘密召开,丁默邨被推选为中央委员,接着汪提名任中央常委兼社会部部长。1940年初,日本召开青岛会议,丁默邨被推为还都筹备委员会委员。1940年2月1日,丁任汪精卫和日本的东亚联盟中国总会所属社会福利委员会主任委员。1941年,丁默邨发表“岁首感言”一文,主张惟有东亚会战胜利,东亚民族才能解放。夸耀日军战功,鼓吹整军建国,加强训练,与日军并肩作战,实现大东亚共荣圈。1943年,丁默邨任汪精卫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参与国策的制定,是中日基本条约、中日满同盟条约,及对英、美宣战的主谋者之一。1939年起,丁默邨先后任职汪精卫政权社会部、交通部、社会福利部等部长、及浙江省主席等要职。
1945年9月,被蒋中正国民政府逮捕。[1]作家龙应台则指出,丁默邨自1941年起接受国民党元老陈立夫招降,成为国民政府在敌营的内应。并通过戴笠、顾祝同向蒋介石保证:‘决心以原样的浙江归还中央,决不让共产党抢去。’陈立夫及军统高层戴笠均曾保证丁默邨的生命安全。但丁后来在狱中生病、保外就医。根据陈立夫的回忆,保外期间,丁顺道游览玄武湖,为中央社记者所认出,遂报导《丁默邨逍遥玄武湖》于报上。蒋中正看到,极生气,说:‘生病怎还能游玄武湖呢?应予枪毙!’[2]
1947年2月8日,首都高等法院判决:伪特工总部主任、曾任汪精卫政权社会部长、交通部长、浙江省政府主席丁默邨通敌叛国,处以死刑[3]:8282。1947年7月5日,于苏州狮子口监狱刑场被国民政府处决,时年4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