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节奖金又称三节礼金,泛指但不限于汉人企业、商社于农历的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华人三大节日[1],由雇主发放给员工过节的现金奖金,或可能是餐馆的餐券、饭店的住宿券、百货公司的礼品券、大卖场的提货券、网络购物的点数卡(可用于购物或兑换商品)、便利商店的储值卡,甚至是飞机、高铁、客运等的票券或电子票券。发放的价值视其产业与工作性质而有不同。
春节奖金,有时称年节奖金,通常指“开工奖金”,一般是于正月初五开工日(或者第一个上班日)发放。有些公司在尾牙时发放,称“尾牙奖金”或者“尾牙礼金”,此奖金与尾牙的抽奖活动,一般并无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