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3年6月12日至20日在广州召开。来自全国各地及莫斯科的代表近40人代表参加大会,代表全国420名党员。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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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 | 中共三大 |
日期 | 1923年6月12日 | - 20日
地点 | 广东省粤海道广州市东山东宝兴路恤孤院路后街31号 |
主持人 | 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陈独秀 |
参与者 | 中共三大代表:40人 |
主要内容 | 选举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 |
1923年6月上旬,毛泽东离开上海到广州,参加中共“三大”预备会议,由陈独秀主持,李大钊、张国焘、谭平山、蔡和森、陈潭秋、罗章龙和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等出席,马林传达共产国际关于国共合作问题之意见,报告国际形势,会议讨论中央委员人选和起草“三大”各个决议案[1]:113。6月12日至6月20日,毛泽东同朱少连作为湘区党组织代表,出席在广州东山恤孤院后街31号(现恤孤院路3号)召开之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113-114。
议程
大会的主要议程有三项:一、讨论党纲草案;二、讨论同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问题;三、选举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
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与中国国民党合作、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问题。陈独秀在报告中,着重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决定和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依据和过程。代表们就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建立革命统一战线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毛泽东在大会上发言,介绍湖南农民和工人运动之情况,强调农民问题之重要意义;大会通过《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决定中国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中国国民党,但仍旧保存并努力扩大中国共产党之组织;大会选出由9名委员、5名候补委员组成之中央执行委员会[1]:113-114。
大会选举陈独秀、蔡和森、李大钊、谭平山、王荷波、毛泽东、朱少连、项英、罗章龙等9人为中央委员,邓培、张连光、徐梅坤、李汉俊、邓中夏5人为候补中央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选出陈独秀、毛泽东、罗章龙、蔡和森、谭平山(后由于谭平山调职,改为王荷波)5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中央局委员长,毛泽东为中央局秘书,协助委员长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会后,毛泽东同陈独秀、李大钊、蔡和森、向警予等留在广州[1]:113-114。大会通过之《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秘书负责本党内外文书及通信及开会记录之责任,并管理本党文件。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1]:114
中共三大结束的当天,代表们来到黄花岗烈士墓前,在瞿秋白的指挥下高唱《国际歌》,于是会议结束。
出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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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瞿秋白日记中记载的陈独秀当选票数、以及某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可知,当时具有表决权的代表至少有40人,但如今能够明确身份的代表仅有38人: 于树德、王用章、王仲一、王俊、王荷波、邓培、邓中夏、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向警予、朱少连、刘天章、刘仁静、刘尔崧、阮啸仙、孙云鹏、杨德甫、何孟雄、沈茂坤、张连光、张国焘、张德惠、陈天、陈为人、张太雷、冯菊坡、陈潭秋、蔡和森、瞿秋白、林育南、罗章龙、金佛庄、项英、袁达时、徐梅坤、高君宁、谭平山
会议成果
中共三大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正式确定了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与国民党进行党内合作的策略方针。
中共三大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下,孙中山对国民党进行了改组,确定了联俄、容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召开了国共合作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国共合作正式建立,国共双方联手参加北伐战争。
从此次大会开始[2],每次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闭幕时,和中国共产党的重大活动结束时,都会演奏《国际歌》。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 中共三大会址纪念馆(官方网站)
-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大会宣言(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简体中文)
-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简体中文)
前任: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 第三次: 1923年6月12日—20日 任期: 1923年6月—1925年1月 |
继任: 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