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 (刘劭)
作者
刘邵,字孔才,曹魏广平郡邯郸(今位于河北省邯郸市)人,生于汉灵帝建宁年间(168年-172年),卒于魏齐王正始年间(240年-249年)。汉献帝时入仕,初为广平吏,历官太子舍人、秘书郎等,魏朝之后,曾担任尚书郎、散骑侍郎、陈留太守等。后曾受爵“关内侯”,死后则追赠光禄勋。
刘邵学问详博,通览群书,曾经执经讲学。编有类书《皇览》,参与制定《新律》。著有《乐论》、《许都赋》、《洛都赋》等,著作多已亡佚。目前仅见《人物志》、《赵都赋》、《上都官考课疏》。
思想背景
汉代顺天地阴阳气化的层次探讨人性,认为人之性情是阴阳之气凝聚表现,天人之间有同理、同道、同构的相应关系,重视礼乐政教与生命性情的调节教化,由战国晚期《吕氏春秋》,以至汉朝《淮南子》、董仲舒都属于此一大脉络。而其中天人感应的思想架构,经王充等人质疑消解后,魏晋时期,转为自然无为也无可干预的天命观点,人性论则重视自然的“才性”层次。所谓“才性”或“情性”是人禀之自然的材质,展现于具体生命的型态,有各种不同的情态或姿态,可以品鉴。
这种品鉴人物的著作,在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已可见其基本样貌。三国以后,则有曹丕《士操》、卢毓《九州人士论》等作品,然皆已亡佚。《人物志》为现存可见最具系统之作。
汉代选官采取“察举”及“征辟”,两者都需过考察人物品行加以衡定,然而此一制度,日渐为世家所垄断,名不副实。汉末大乱,群雄争起,积极网罗人才,魏朝后采取“九品中正制”,透过州、郡大小中正品评士人高下,以供朝廷择用。因此三国魏晋以来,才性品鉴与拔选人才,极受关注。
锺会总结此一时期对才性的争论,作《四本论》,归结为才性同、才性异、才性合、才性离等四种观点。刘邵《人物志》则为此一争论的重要论述。
内容简介
刘邵以人之筋、骨、血、气、肌与金、木、水、火、土五行相应,而呈显弘毅、文理、贞固、勇敢、通微等特质。此“五质”又分别象征“五常”仁、义、礼、智、信,表现为“五德”。换言之,自然的血气生命,具体展现为精神、形貌、声色、才具、德行。内在的材质与外在的征象有所联系,呈显为神、精、筋、骨、气、色、仪、容、言等,是为“九征”,这相当于所谓“气质”的层次。
依照不同的才性,刘邵将人物分为“兼德”、“兼才”、“偏才”等“三类”。透过德、法、术等三个层面,依其偏向,又可分为“十二才”,即清节家、法家、术家、国体、器能、臧否、伎俩、智意、文章、儒学、口辩、雄杰,依其才能不同,适合担任的官职也不同。
在《人物志》中,刘邵将才、德并列标举,作为拔选人才的标准。刘邵的品评,以中和为最高,讲究平淡无味,是为圣人。所谓中和,在于兼具“平淡”与“聪明”两种层次,聪明为才,而平淡则是生命所展现的境界,已不单纯是道德修养的层次,更是对“全幅人性”的审美态度。除中和外,其余为偏至之材。“九征”兼至的人,“阴阳清和,中叡外明”,就是中庸,称为圣人,是君王之才;具体而微,称为“德行”,是大雅之才;偏于一才的人,称为偏材,是为小雅。此外尚有依似、无恒等级别。
对于甄别人才,刘邵进而提出“八观”、“五视”等途径。“八观”由人的行为举止、情感反应、心理变化由表象而深至内里,反复察识。“五视”则在居、达、富、穷、贫特定情境中,考察人的品行。
目录
- 自序
卷上
- 九征第一
- 体别第二
- 流业第三
- 才理第四
卷中
- 才能第五
- 利害地六
- 接识第七
- 英雄第八
- 八观第九
卷下
- 七谬第十
- 效难第十一
- 释争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