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曰都(?—?),别号怀阳,福建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漳州府南靖县民籍,镇海卫人[1],明朝政治人物。
明神宗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顺天乡试举人[2],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官至户部主事[3]。
清朝建立后,俞曰都担任什邡县知县,因枉法成冤狱,被拟绞刑,因捐修永定河,赎罪释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