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应期
生平
傅应期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的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会试本来获考官录取,但最后却下第,后授顺昌知县,平息人民纷争,以道理令各方觉得公允,在任一年流寇散去、人民安乐;适逢楚王朱华奎奉旨造钱通行福建,商人深以为苦,他上启楚王此事会为害地方,楚王却指“抚按没有发表意见,一介县令反而喋喋不休”,他因此辞官回乡。
之后傅应期得原官起用,补任广西宣化知县,永历年间擢官右江道参议,入朝为太仆寺卿,到永历三年(1649年)去世,入祀乡贤祠[1]。
引用
- ^ 1.0 1.1 康熙《进贤县志·卷十五·人物志二》:傅应期,字兆合,戊午举于乡,庚辰【戊辰】会闱拟元不得竟下第,久困公车授顺昌县知县,寓抚字于催科,凡讼者劝其息争,随以理直之务使平情而已,莅任一载盗散民安,台司交登荐剡偶。楚藩奉旨造钱通行闽省,商贾苦之,期具启王差借名鼓铸为害地方,王以抚按无言、县令哓哓为怪,期遂挂冠归。随奉昌原官起用,补广西宣化县知县,历升太仆寺卿,未竟厥施赍志以殁,尝自言曰:“敦五伦乃为实学舍,一贯皆是异端。”又曰:“养德量以充福量,存仁心以格天心。”皆名言也,祀乡贤。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四》:(永历)时张元琳、樊师孔、傅应期、官抚极、刘靖、高𦒰先后官太仆。……应期,字兆合,进贤人。万历四十六年举于乡。授顺昌知县,寓赋【抚】催科;凡讼者务劝息争,随以礼【理】直之,使平情而已;凡讼者务劝息争,随以礼直之,使平情而已;又与士民讲孝弟。在任一年,寇散民安。以楚王造钱,力争归。永历时,累擢右江参议,入为太仆卿,三年卒。子弘烈字仲谋,隆武元年举广西乡试,自迁江知县陞御史。降清,事见《清史》。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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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柯廷秀 |
明朝顺昌县知县 崇祯年间 |
继任: 余心度 |
前任: 俞昌言 |
明朝宣化县知县 南明年间 |
继任: 吴思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