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昭 (常山王)
元昭[1](506年—528年5月17日),字子开[2],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人,魏孝文帝元宏之孙,丞相、清河文献王元怿第二子,北魏宗室、官员。
生平
元昭虚龄十八岁时担任侍书,出任通直散骑侍郎,很快兼领符玺郎中,升任通直散骑常侍,兼领左右,以本官监内典书,很快封广川县开国公,食邑一千户。孝昌二年八月丙子(526年9月1日),元昭进封常山郡王[3][4],增加食邑一千户[2]。
孝昌二年(527年),梁武帝萧衍派遣领军曹仲宗等人进攻涡阳,又派明威将军韦放率领军队和曹仲宗会师,韦放部下二百多人击退北魏将军费穆的军队,北魏又派遣征南将军常山王元昭、大将军李奖、乞伏宝、费穆等人率领五万人来支援,韦放率领部下陈度、赵伯超等人夹攻魏军,魏军大败,涡阳城主王纬向南梁献城投降,韦放派遣投降者三十人,分别汇报李奖、费穆等人。北魏放弃营寨,一时逃跑溃散,南梁各路军队乘胜进攻,杀死和俘虏很多人[5][6][7][8]。元昭又升任平南将军、散骑常侍、中军将军,升任卫将军、河南尹。武泰元年太岁戊申四月戊子朔十三日庚子(528年5月17日),尔朱荣发动河阴之变,元昭在河阴遇害,时年虚岁二十三,朝廷追赠侍中、司徒公、骠骑大将军、定州刺史,谥号文恭王,建义元年七月丙辰朔五日庚申(528年8月5日)葬于瀍水之东二里黄堈堆之上[2]。
其他
灵太后重新执政后,没有马上诛杀元乂。当时朝廷内外喧喧嚷嚷,说:“元乂还要回来执掌政务。”小黄门张景嵩和毛畅曾经在夺元乂权力时出力不少,害怕惹上祸患,就上奏魏孝明帝元诩,想要诏令右卫将军杨津秘密的前往捕杀元乂。魏孝明帝已经拟定诏书,还没来得及下达。元乂的妻子胡玄辉知道了,告诉灵太后说:“张景嵩和毛畅与清河王的儿子元昭想要废掉太后。”灵太后相信了,斥责毛畅,毛畅出示诏书草稿呈送给灵太后。灵太后读过之后,知道没有废掉自己的意图,心里才稍微松弛下来。然而胡玄辉不断在灵太后身边挑拨,灵太后于是产生疑惑。很快,毛畅外任顿丘郡太守,张景嵩外任鲁郡太守[9][10]。
家庭
父母
兄弟姐妹
王妃
子女
参考资料
- ^ 《魏书校勘记·卷九·肃宗纪第九·一五》:进封广川县开国公元〈召已〉为常山王 诸本“〈召已〉”作“邵”。按新出常山文恭王墓志云:“王讳〈召已〉,字子开”,乃清河王怿第二子。卷九四阉官刘思逸传见“清河王息邵”,知魏书之“常山王邵”,即墓志之“常山王〈召已〉”。“〈召已〉”字见集韵卷三宵韵下,即昭穆之“昭”。梁书卷二八韦放传、卷三二陈庆之传叙梁攻围涡阳大通元年即魏正光三年(五二七),并云魏遣“常山王元昭”等统兵救援,为梁所败,亦即墓志之“元〈召已〉”。墓志不载〈召已〉援涡阳事,当因战败而讳之。本卷则于梁攻涡阳一字不及,元〈召已〉领兵救援就也失载。当时“常山王”唯此一人,“邵”乃“〈召已〉”形近而讹,今据墓志改。卷一0庄帝纪建义元年四月庚子、卷一二静帝纪兴和元年三月甲寅及上引刘思逸传同讹,迳改,不再出校记。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魏故侍中司徒公骠骑大将军使持节定州刺史常山文恭王墓志铭并序”王讳邵,字子开,高祖孝文皇帝之孙,丞相清河文献王之第二子也。导黄源于寿丘,郁帝□于”若水。平城恢百世之基,洛阳构千载之邺。故以超踪炎汉,迈迹昌周。记言盈于五都,书事茂于三代。”王禀连汉远祥,极天正气,体备通理,神炳异眸,墙宇冲邃,涯涘渊旷,宗庙难窥,澄挠不测。若夫知来”后素之业,师逸于绮襦;昇堂入室之功,道备于纨绔。文情婉丽,琴性虚闲。射不出征,辞参辩囿。故以”总三端于一身,兼四科而在己。年十八,为侍书,拜通直散骑侍郎。衣青典闱,珥笔鸳沼。起予唯新,涣”汗载密。俄领符玺郎中。传代秘重,六纽难窥。事有授命之期,理无威逼之请。及妖起孽宗,雰结阃隶,”桐宫从逼,宝胙将迁,虐盛道消,毒流顾复。泣血四载,尝胆六春,余喘若存,尪骸如朽。非枯林之可匹,”宁废祖之能方。逮两曜还明,三凶克屏,蝉侍俟德,密卫须才。乃除通直散骑常侍,领领左右。王风”范端凝,干局淹整。允金貂之华,延御侮之实。又广内纷诡,流略残讹。子政之务有归,子骏之任斯在。”乃以本职监内典书。折简无遗,绝编咸举。陈农之功未逮,河间之业重还。寻封广川县开国公,食邑”一千户。进封常山郡王,增邑千室,余并如故。磐石命亲,寔膺维城之重;蒩茅为誓,实允砺带之期。寻”迁平南将军散骑常侍中军将军。王德茂于朝,器优于世,高蹈列国,独翥群英。风行草偃,有心所以”同慕;烟消月上,物情于是咸懽。愿龙门之一游,思同母之暂往。模楷不足为名,月旦此焉而出。后除”卫将军河南尹。王御下以清,示民以信,威恩适物而动,真伪单辞以决。乳禽不挠,捐鱼莫收,逝虎可”追,还珠讵远。方将延祉无疆,陪銮封岱,光国荣家,无辈今古。而洪湍荡隰,巨毁燎原,不目先后,实锺”遭命。武泰元年太岁戊申四月戊子朔十三日庚子暴薨于河阴之野,时年二十有三。惟王孝乎天”纵,忠实化远,闺庭睦睦,无可间之言;朝廷侃侃,有匪朽之誉。赋山咏水,辞爱三春之光;诔丧褒往,文”凄九秋之色。至于西园命友,东阁延宾,怀道盈阶,专经满席,临风释卷,步月弦琴,目晒五行,指□三”调,布素之怀必尽,风流之貌悠然。道长命促,呜呼悲矣。皇上龙飞入纂,鼎胙维新。嗟小年之可哀,”愍大夜之无返。爰发德音,以旌休烈。追赠侍中司徒公骠骑大将军定州刺史,谥曰文恭王。建义元”年七月丙辰朔五日庚申葬于瀍水之东二里黄堈堆之上。若夫寒往暑来,市朝为之亟变;山颓隰”举,丘垄良亦不恒。虽勒锺图阁,无解风埃之患;刊泉志石,式昭不朽之容。乃作铭曰:”霄电降祥,乃育轩黄。天姬下俪,是生元帝。分峰玉衡,郁为削成。望日齐照,比月钧明。肤寸写惠,触石”抽英。弄璋伊在,璧粹金贞。冲鉴外发,叡质内朗。蓝田是嗟,黄中招赏。曾墉已秘,清潭自广。皎皎不群,”昂昂孤上。春诗秋礼,师暇功殊。雕虫绿绮,尽丽穷模。惠苞舟称,辩同日余。临碑可复,在骑非虚。入朝”誉洽,登庸风委。慎深曳踵,文工操纸。丝纶有蔚,缄籥无禠。异署追芳,同列归美。延华蕃邸,结采戎章。”貂组共映,剑玉同锵。式静中禁,仇艺西堂。隐敌有托,悬金载光。敷风上京,流范下国。宿讼有归,片言”无或。易使有规,爱人有则。暂为冰击,将举霞翼。彼苍如何,与善虚假。踬影河上,罢驱芒下。原隰为尘,”草木涂野。泣重徂光,怨深逝者。弃明初夏,即阍始秋。泉途寂寂,垄道悠悠。山回去翼,路泫行眸。嗟乎”千载,终为一丘。”太妃南阳张氏。父道始,阳邑中都二县令。”王兄亶,字子亮,侍中车骑将军清河王。”姊胡氏,字孟蕤,长安长公主。”妹司马氏,字仲蒨。”妹庐氏,字季葱。”妃胡氏。父僧洸,侍中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濮阳郡开国公。”息罗睺罗,年五。女凤容,年五。女恒娥,年三。
- ^ 《魏书·卷九·帝纪第九》:八月丙子,进封广川县开国公元〈召已〉为常山王。
- ^ 《北史·卷四·魏本纪第四》:秋八月丙子,进封广川县公元<召己>为常山王。
- ^ 《梁书·卷二十八·列传第二十二》:普通八年,高祖遣兼领军曹仲宗等攻涡阳,又以放为明威将军,帅师会之。魏大将费穆帅众奄至,放军营未立,麾下止有二百余人。放从弟洵骁果有勇力,一军所仗,放令洵单骑击刺,屡折魏军,洵马亦被伤不能进,放胄又三贯流矢。众皆失色,请放突去。放厉声叱之曰:“今日唯有死耳。”乃免胄下马,据胡床处分。于是士皆殊死战,莫不一当百。魏军遂退,放逐北至涡阳。魏又遣常山王元昭、大将军李奖、乞佛宝、费穆等众五万来援,放率所督将陈度、赵伯超等夹击,大破之。涡阳城主王纬以城降。放乃登城,简出降口四千二百人,器仗充牣,又遣降人三十,分报李奖、费穆等。魏人弃诸营垒,一时奔溃,众军乘之,斩获略尽。
- ^ 《南史·卷五十八·列传第四十八》:大通元年,武帝遣兼领军曹仲宗等攻涡阳,又以放为明威将军,总兵会之。魏大将军费穆帅众奄至,放军营未立,麾下止有二百余人。放从弟洵,骁果有勇力,单骑击刺,屡折魏军,洵马亦被伤不能进,放胄又三贯矢。众皆失色,请放突去。放厉声叱之曰:“今日唯有死尔。”乃免胄下马,据胡床处分。士卒皆殊死战,莫不一当百,逐北至涡阳。魏又遣常山王元昭、大将军李奖、乞伏宝、费穆等五万人来援,放大破之。涡阳城主王伟以城降。魏人弃诸营垒,一时奔溃。众军乘之,斩获略尽,禽穆弟超并王伟送建邺,还为太子右卫率。
- ^ 《梁书·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六》:大通元年,隶领军曹仲宗伐涡阳。魏遣征南将军常山王元昭等率马步十五万来援,前军至驼涧,去涡阳四十里。
- ^ 《南史·卷六十一·列传第五十一》:大通元年,隶领军曹仲宗伐涡阳,魏遣常山王元昭等东援,前军至驼涧,去涡阳四十里。
- ^ 《魏书·卷九十四·列传阉官第八十二》:又有张景嵩、毛畅者,咸以阍寺在肃宗左右,而并黠了,甚见知遇。俱为小黄门,每承间陈元叉之恶于肃宗。元叉之出,景嵩、畅颇有力焉。灵太后反政,未即戮义。时内外喧喧,云“叉还入知政事。”畅等恐祸及己,及启肃宗,欲诏右卫将军杨津密往杀叉。诏书已成,未及出。叉妻知之,告太后云..“景嵩、畅与清河王息邵欲废太后。”太后信之,责畅,畅出诏书草,以呈太后。太后读之,知无废己状,意为小解。然叉妻构之不已,遂致疑惑。未几,出畅为顿丘太守。后复出景嵩为鲁郡太守。
- ^ 《北史·卷九十二·列传第八十》:又有张景嵩.毛畅者,咸以阍寺在明帝左右。灵太后亦密仗之通传意计于明帝。元叉之出,景嵩、畅颇有力焉。灵太后反政,以妹故,未即戮叉。时内外喧喧,元叉还欲入知政事。畅等恐祸及己,乃启明帝,欲诏右卫将军杨津密往杀叉。诏书已成,未及出外,叉妻知之,告太后:“景嵩、畅与清河王息<召己>欲废太后。”太后信之,责畅。畅出诏草以呈太后。太后读之,知无废己状,意小解。然叉妻构之不已,出畅为顿丘太守,景嵩为鲁郡太守。
- ^ 《魏书·卷十二·帝纪第十二》:三月甲寅朔,封常山郡王劭第二子曜为陈郡王。
- ^ 《北史·卷五·魏本纪第五》:三月甲寅朔,封常山郡王<召己>第二子曜为陈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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