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 (明朝)
刘宇(1439年—1508年),字至大,河南钧州(今禹州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进士。正德初依附权阉刘瑾,官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为官暴虐贪腐。刘瑾伏诛,革职为民。
刘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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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 | |
籍贯 | 河南钧州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至大 |
出生 | 正统四年(1439年) |
逝世 | 1508年 |
亲属 | 子 刘仁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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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成化八年(1472年),刘宇登进士,授上海县知县,选监察御史,因事连坐被贬。后来累升至山东按察使。
弘治年间,因大学士刘健举荐,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等地。又升左副都御史。
正德元年(1506年),吏部尚书马文升举荐,晋升为右都御史,担任宣大总督[1]。刘瑾擅政,刘宇通过焦芳,与其结交。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升任左都御史。转任兵部尚书,加太子太傅。不久改吏部尚书,又兼文渊阁大学士。刘宇任内,贿赂公行,且百般谄媚刘瑾。因过分贪婪,为刘瑾斥责,只得辞职。
一年后,刘瑾伏诛,科道官员交相弹劾刘宇,刘宇被削职,其子刘仁亦罢黜为民[2]。
事迹
刘宇巡抚大同期间,在任期间私开马市而贿赂权贵。兵部尚书刘大夏趁孝宗召见期间,向孝宗说及此事。孝宗遂派锦衣卫百户邵琪调查,刘宇私自贿赂邵琪。此后刘大夏再次召对时,孝宗称:“刘健推荐刘宇称其可堪大用,在我看来,他就是个小人,怎么可以起用?所以看来内阁的话也不可尽信啊。”刘宇听后,认为刘大夏不是他的人,怨恨不已[3]。
刘瑾好鞭打谏臣,刘宇则秉承其意,动辄以琐事鞭笞羞辱御史,刘瑾反而以为其贤[4]。刘瑾最初索贿只不过数百两黄金。刘宇则首先以万两黄金进献。刘瑾喜出望外。当时,许进为吏部尚书,刘宇则向刘瑾面前谗言,于是取而代之,而以曹元任兵部尚书。刘宇在兵部时,大收贿赂。转吏部以后,发现文臣行贿不如武官,因此闷闷不乐,叹息道:“兵部自佳,何必吏部也。”不久,刘瑾想文选郎中张彩取代刘宇,于是令刘宇以原官兼任文渊阁大学士。一日,刘宇在内阁款待刘瑾,二人相饮甚欢。次日,刘宇准备入内阁办事,却被刘瑾斥责,称:“你还真想当入相?此地岂可再入。!”刘宇无奈,乞求归省。[2]
家族
延伸阅读
[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十四》,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三百〇六》,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6):刘宇,字至大,钧州人。成化八年进士。由知县入为御史,坐事谪,累迁山东按察使。弘治中,以大学士刘健荐,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召为左副都御史。正德改元,吏部尚书马文升荐之,进右都御史,总督宣府、大同、山西军务。
- ^ 2.0 2.1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6》:刘瑾用事,宇介焦芳以结瑾。二年正月入为左都御史。瑾好摧折台谏,宇缘其意,请敕箝制御史,有小过辄加笞辱,瑾以为贤。瑾初通贿,望不过数百金,宇首以万金贽,瑾大喜曰:“刘先生何厚我。”寻转兵部尚书,加太子太傅。子仁应殿试,求一甲不得。厚贿瑾,内批授庶吉士,逾年迁编修。时许进为吏部尚书,宇谗于瑾,遂代其位,而曹元代宇为兵部。宇在兵部时,贿赂狼籍。及为吏部,权归选郎张彩,而文史赠遗又不若武弁,尝悒悒叹曰:“兵部自佳,何必吏部也。”后瑾欲用彩代宇,乃令宇以原官兼文渊阁大学士。宇宴瑾阁中,极欢,大喜过望。明日将入阁办事。瑾曰:“尔真欲相耶?此地岂可再入。”宇不得已,乃乞省墓去。逾年瑾诛,科道交章劾奏,削官致仕,子仁黜为民。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306》:宇初抚大同,私市善马赂权要。兵部尚书刘大夏因孝宗召见,语及之。帝密遣锦衣百户邵琪往察,宇厚赂琪,为之抵讳。后大夏再召对,帝曰:“健荐宇才堪大用,以朕观之,此小人,岂可用哉?由是知内阁亦未可尽信也。”宇闻,以大夏不为己地,深憾之。
- ^ 《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二》宪臣笞属吏:至刘宇掌都察院,每以琐事笞辱御史,则正德间事,何御史之贱又如此。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八年壬辰科殿试金榜》)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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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崇之 |
明朝上海县知县 1471年-1479年 |
继任: 李楘 |
前任: 李良 |
明朝瑞州府知府 1488年-1491年 |
继任: 李思仁 |
前任: 洪汉 |
明朝大同巡抚 1500年-1504年 |
继任: 周南 |
前任: 阎仲宇 |
明朝兵部尚书 1507年-1508年 |
继任: 曹元 |
前任: 许进 |
明朝吏部尚书 1508年-1510年 |
继任: 张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