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遗民(352年—410年),原名程之,字仲思彭城(今江苏铜山县)人。

生平

楚元王的后代。事母至孝。自负其才,不侣流俗。早年担任府参军,后弃官归隐,参加慧远大师的莲社,勤修禅坐,曾在定中见到佛陀[1][2]。《报恩论》称:“刘遗民三度见佛,衣覆手摩,自当上品。”。谢安刘裕想聘用他,皆不就。元兴元年(402年)七月,与周续之毕颖之宗炳雷次宗等一百二十三人,共斋于庐山般若台精舍的佛像前,立誓共修念佛三昧,写就《西方发愿文》,(《庐山结社立誓文》)。

注释

  1. ^ 慧远《与隐士刘遗民等书》:“遗民精勤偏至,具持禁戒,宗张等所不及。专念禅坐,始涉半年,定中见佛。行路遇像佛,于空现光,照天地皆作金色。又披袈裟在宝池浴。出定已,请僧读经,愿速舍命。”见《广弘明集》卷27。
  2. ^ 清沈善登《报恩录》卷1:“此经(佛说无量寿经)上辈当出家,中下二辈当在家,乃从其多数,粗举大凡。……故智者大师仅登五品,非在家也。刘遗民三度见佛,衣覆手摩,自当上辈,非出家也。而凡莲宗诸祖,及维摩贤护等,一切缁素名德之往生者。例推可知矣。”

参考书目

  • 文谂少康《往生西方净土瑞应传》
  • 《与隐士刘遗民等书》载《广弘明集》卷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