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鸿逵
包鸿逵(1576年—1616年),字仪甫,号振瑞,浙江嘉兴府秀水县籍,直隶华亭县(今属上海市)人,明朝官员。
包鸿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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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湘潭县知县 | |
籍贯 | 直隶华亭县 浙江嘉兴府秀水县籍 |
字号 | 字仪甫,号振瑞 |
出生 | 丙子十二月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详 |
配偶 | 娶项氏 |
亲属 | 曾祖包汴,祖包柽芳 父包世杰,母金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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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科顺天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联捷庚戌科会试十八名,第三甲第一百三十六名进士。吏部观政,授湖广长沙府湘潭县知县。四十年壬子、四十三年乙卯任本省乡试同考官,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卒。[1]
家族
曾祖包汴,己未进士、四川参议;本生祖父包柽芳,丙辰进士、贵州提学副使;承嗣祖父包桂芳,廪生;父包世杰,壬午举人;母金氏。严侍下。弟鹤龄(监生);麟趾;骥良;鹏远;孟坊;墀凤;鵉声。子包锡永。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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