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奥古斯特 (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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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奥古斯特(全名:Karl August Wilhelm Nikolaus Alexander Michael Bernhard Heinrich Friedrich Stefan,1844年7月31日—1894年11月20日),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世子。
卡尔·奥古斯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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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世子 | |
出生 | 魏玛 | 1844年7月31日
逝世 | 1894年11月20日 法国马丁角 | (50岁)
配偶 | 保琳妮·冯·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 |
子嗣 | 威廉·恩斯特 博恩哈德 |
王朝 | 韦廷王朝恩斯特系 |
父亲 | 卡尔·亚历山大 |
母亲 | 荷兰的索菲公主 |
宗教信仰 | 路德教 |
生平
卡尔·奥古斯特是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卡尔·亚历山大的独子,1844年生于大公国首都魏玛。
由于母亲索菲是荷兰国王威廉二世的女儿,卡尔·奥古斯特自1890年威廉明娜登基后成为荷兰王位第二顺位继承人,位列母亲之后。卡尔·奥古斯特也因此掌握了流利的荷兰语。
婚姻与子女
卡尔·奥古斯特于1873年8月26日在腓特烈港与堂妹保琳妮(全名:保琳妮·伊达·玛丽·奥尔嘉·亨利埃特·卡塔琳娜·冯·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 Pauline Ida Marie Olga Henriette Catharina von Sachsen-Weimar-Eisenach,1852年7月25日—1904年5月17日)结婚。保琳妮是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的赫尔曼·博恩哈德·格奥尔格亲王的长女。卡尔·奥古斯特与保琳妮有二子:
- 长子威廉·恩斯特·卡尔·亚历山大·弗里德里希·亨利·博恩哈德·阿尔贝特·格奥尔格·赫尔曼(Wilhelm Ernst Carl Alexander Friedrich Heinrich Bernhard Albert Georg Hermann,1876年6月10日—1923年4月24日),继承祖父成为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1918年被迫逊位;
- 次子博恩哈德·卡尔·亚历山大·赫尔曼·亨利·威廉·奥斯卡·弗里德里希·弗朗茨·彼得(Bernhard Carl Alexander Hermann Heinrich Wilhelm Oscar Friedrich Franz Peter,1878年4月18日—1900年10月1日),早卒,无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