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澂
吴大
吴大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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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湖南巡抚 | |
籍贯 | 江苏苏州府吴县 |
原名 | 吴大淳 |
字号 | 字止敬,又字清卿,号恒轩,又号愙斋 |
出生 | 道光十五年(1835年) |
逝世 |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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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吴大澂于道光十五年(1835年)五月十一日生于苏州双林巷。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与兄吴大根一同参加县府试,翌年兄弟二人赴昆山应院试,咸丰元年(1851年)考取县试第七,府试第九名,咸丰二年(1852年)到金陵参加乡试落第[1]。
同治三年(1864年)甲子科补行江南乡试,吴大澂中第三名举人,同治七年(1868年)戊辰科二甲第五名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历任陕西学政、河北道、太仆寺卿、左副都御史。光绪三年(1877年)山西、陕西饥荒,吴大澂从天津购得高粱7000石以赈灾。又自己前往灾区,参与救灾。在当地与乡绅合作设立磨厂,存活灾民[1]。光绪六年(1880年)授三品卿衔,吉林督办。协助吉林将军铭安办理宁古塔、三姓、珲春等地防务,训练马步新军。又创设了机器制造局,制造弹药,鼓励移民拓殖[1]。光绪十一年(1885年),诏赴吉林,先会见宁古塔副统容山,后会同珲春副都统依克唐阿与俄国使臣重勘珲春黑顶子地边界,援咸丰十一年旧界图,立碑五座,建铜柱,自篆铭曰:“疆域有表国有维,此柱可立不可移。”收回侵界,“而船之出入图们江者亦卒以通航无阻。”
光绪十二年(1886年)擢广东巡抚,任内与张之洞联名反对葡萄牙侵占澳门香山,试图阻止清廷与葡萄牙签订条约,不果[1]。光绪十四年(1888年)任河南山东河道总督,修黄河水患,用水泥砌筑砖石坝,加固“郑州十堡”工程;二月,上表要求尊奉皇帝生父醇亲王奕𫍽为“皇帝本生父”,遭到慈禧太后公开斥责[2]。光绪十五年(1889年)请用新法测绘黄河图,光绪帝命名《御览三省黄河全图》。光绪十八年(1892年)授湖南巡抚。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自请率领湘军出关应战,战败于海城,罢归,返回湖南,不久受命开缺。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朝廷再降旨,将其革职,永不叙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卒,享年六十八岁。《清史稿》有传[3]。
学术
吴大澂幼承家学,精于金石。大澂的外祖父宝铁斋韩崇就是富于收藏的金石、书画鉴赏者。吴大澂幼时在外祖父家受到熏陶,对金石学有浓厚的兴趣。当时,金石、考据之学风行于士大夫之间。吴大澂与俞樾、陈奂、吴云等学者过从甚密。陈奂是吴大澂文字学上的启蒙老师,吴氏曾随陈奂学习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俞樾亦是吴大澂之师,同治四年(1865)吴大澂在俞樾任山长的紫阳书院肄业。吴云是大澂的密友,大澂时常出入吴云府第,鉴赏金石书画。同治七年(1868),吴大澂任翰林编修。至同治十二年(1873)出任陕甘学政这段时间内,吴大澂在京师与潘祖荫、张之洞、王懿荣等人结交。他们于潘氏宅邸内雅集,收购、鉴赏、考证、校勘金石书画和古籍书目。周悦让、胡义赞、胡澍、赵之谦也在当时的聚会中。在这期间,吴大澂开始嗜好吉金文字。莫友芝也是吴大澂的友人,同治七年八月吴氏告假回苏时两人结识,朝夕讨论金石文字。[1]
陈介祺对吴大澂影响巨大。自同治十二年(1874)开始至光绪十年(1884)陈氏逝世为止,两人始终保持着通信,交流金石文字之学。陈氏乃吴大澂外祖父韩崇的旧识,因此大澂对陈氏执礼甚恭。其《说文古籀补》请陈介祺作了序。陈氏治学态度极为严谨,赏鉴水平十分高超,在二人的通信中,吴大澂从陈介祺处收获了很大教益。[1][4]
事迹
光绪十三年(1887年9月30日)[5],河南郑州下汛十堡(今惠济区花园口镇石桥村)发生黄河决口[6],致使200多万(一说93万[7];一说最保守估计150万;一说700万)人罹难,清朝政府命吴大澂接办堵口工程,1889年1月20日(光绪十四年冬)合龙成功[8],吴大澂亲笔撰文立碑以示纪念此次事件。
著作
吴大澂善画山水、花卉,尤精于篆书,少从陈硕甫学篆,书法酷似李阳冰,后受杨沂孙启发,结合小篆与金文,自成一家。作品有《古籀补》、《古玉图考》、《愙斋集古录》、《愙斋诗存》、《古字说》、《权衡度量考》、《恒轩所见所藏吉金录》等。
家族
注释
- ^ 1.0 1.1 1.2 1.3 1.4 1.5 张俊岭. 吴大澂的金石研究及其书学成就 (硕士论文). 暨南大学. 2005-01 [2022-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4).
- ^ 《清实录·德宗实录·卷之二百六十六》(光绪十五年二月戊寅)○钦奉皇太后懿旨。本日据吴大澂奏、请饬议尊崇醇亲王典礼一折。皇帝入嗣文宗显皇帝。寅承大统。醇亲王奕𫍽。谦卑谨慎。翼翼小心。十余年来。深宫派办事宜。靡不殚竭心力。恪恭尽职。每遇优加异数。皆再四涕泣恳辞。前赏杏黄轿。至今不敢乘坐。其秉心忠赤。严畏殊常。非徒深宫知之最深。实天下臣民所共谅。自光绪元年正月初八日。醇亲王即有豫杜妄论一奏。内称历代继统之君。推崇本生父母者。以宋孝宗不改子偁秀王之封为至当。虑皇帝亲政后。佥壬幸进。援引治平、嘉靖之说。肆其奸邪。豫具封章。请俟亲政时。宣示天下。俾千秋万载。勿再更张。其披沥之诚。自古纯臣居心。何以过此。此深宫不能不嘉许感叹。勉从所请者也。兹当归政伊始。吴大澂果有此奏。若不将醇亲王原奏及时宣示。则后此邪说竞进。妄希议礼梯荣。其患何堪设想。用特明白晓谕。并将醇亲王原奏发钞。俾中外臣民。咸知我朝隆轨。超越古今。即贤王心事。亦从此可以共白。嗣后阚名希宠之徒。更何所容其觊觎乎。将此通谕中外知之……
- ^ 《清史稿·列传二百三十七》. [2007-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9-17).
- ^ 李军. 吴大澂交遊新證 (博士论文). 复旦大学. 2011-12 [2022-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21).
- ^ 1887年9月30日 黄河决口. 人民日报. 2011-09-30 [2020-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09).
- ^ 黄河博物馆:讲好文物故事 凝聚精神力量. 人民网. 2019年12月18日 [2020年11月17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年8月8日).
- ^ 何一民. 近代中国衰落城市研究. 巴蜀书社. 2007: 590– [2020-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9).
- ^ 世纪黃河, 1901-2000. 黄河水利出版社. 2001: 8– [2020-11-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9).
- ^ 吴湖帆的子女都是谁 吴湖帆为何娶一婢女为妻.[失效链接]
参考文献
参见
延伸阅读
[编]
清朝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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