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孔嘉
吴孔嘉(1588年—1667年),字元会,号天石。南直隶歙县(今安徽省歙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明朝探花、翰林。
吴孔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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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编修 | |
籍贯 | 南直隶徽州府歙县 |
字号 | 字元会,号天石 |
出生 | 万历十六年戊子十一月二十九日 |
逝世 | 康熙六年丁未闰四月二十九日 |
配偶 | 娶程氏,继娶余氏、罗氏 |
亲属 | (子)梦龙、从龙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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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其父以弱病死[1],与名绅吴养春世仇[2],吴孔嘉将其父之死归咎于养春。早年寄居黄山祥符寺读书,在帐上写满了“死”字。母亲殷氏是兵部尚书殷正茂的孙女。
天启五年(1625年),余煌榜进士第三人。授翰林院编修。参与编修《光宗实录》。因参修《三朝要典》的编撰,被列为阉党。诬陷吴养春“赃银六十余万两”,程梦庚“等赃银十三万六千两”,此为“黄山案”,最后吴养春等人皆惨死狱中[3]。崇祯时,魏忠贤(阉党)倒台,吴孔嘉被黜为民,居歙县曲水园,长年闭户不出。康熙六年(1666年)死,年八十。
清人许楚有《清故前翰林院编修天石吴公行状》,述其生平甚详,载《青岩集》卷十,清康熙五十四年许象缙刻本。
参考资料
- 施闰章《前翰林院编修吴公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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