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康侯 (嘉定)

吴康侯(17世纪—17世纪),得全定远南直隶苏州府嘉定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吴康侯是崇祯十二年(1639年)己卯科应天乡试举人。会试落地,往来燕赵间,与畸人侠客驰马击剑。

康熙二年(1663年),吴康侯担任武康知县,任内布衣疏食、征税平准,推却下属进献五百金,又亲自擒拿盗贼,率领猎人捕猎老虎,手持数十斤铁槊,把老虎一击即杀,虎患平息,其后因江南奏销案罢归,人民都哭着挽留他[1],回乡迁居孩儿桥,从事校对和作画,善画龙虎竹石,画风雄劲苍古,而所作诗歌有奇气,八十岁去世[2]

引用

  1. ^ 道光《武康县志·卷十七·列传一》:吴康侯,号定远,嘉定举人,康熙二年知县事,有文有行,布衣疏食,征收平准,不二载以本籍逋课解任,布袜青鞋、放情山水,邑之名胜靡不游览,去之日扳辕道左有泣下者。
  2. ^ 光绪《嘉定县志·卷十六·人物志一》:吴康侯,字得全,一字定远,明崇祯己卯举人,入都下第,尝往来燕赵间,与畸人侠客驰马击剑,康熙初知武康县,始至吏循故事进五百金却之,邑多山为盗薮,康侯素负勇力、善骑射,亲擒治之,盗屏迹;有虎患,率猎人往捕,手铁槊数十斤,所击辄毙,虎患亦息。在任三年以本籍奏销案罢归,徙居孩儿桥,家多积书,丹铅不辍,善画龙虎竹石雄劲苍古,诗豪有奇气,卒年八十。

参考文献

  • 光绪《嘉定县志》·卷十六·人物志一
  • 道光《武康县志》·卷十七·列传一
官衔
前任:
白之宇
清朝武康县知县
1663年—1664年
继任:
刘国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