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番社学
土番社学为台湾清治时期的官方教育机构,为清朝地方政府普遍于台湾设置的学塾之一,教育对象为包含平埔族之台湾原住民学童。其中,“土番”即是指台湾原住民。
历史沿革
康熙廿五年(1686年)由诸罗县县令樊维屏,于诸罗县的新港社、目加溜湾社、萧垄社、麻豆社等四大社,各设一所土番社学。康熙卅四年(1695年),由台湾知府靳治扬扩大办理,并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 年)由诸罗县知县周锺瑄再于诸罗县之诸罗山社、打猫社、哆啰啯社、大武垄社等各原住民部落,另创四所土番社学[1]。
雍正13年(1734年),台湾道张嗣昌在各番社普遍设立社学,并于乾隆年间土番社学风气达到鼎盛,设置情况分别为台湾台湾县(今台南市)5所、诸罗县11所、彰化县20所、凤山县8所、淡水县(今新竹市以北)6所等总共49所。
嘉庆之后,平埔族迅速汉化且多进入汉人社学就读,土番社学渐趋没落。
参考资料
- 《台湾历史辞典》
- 平埔文化资讯网,历代治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注解
- ^ 叶宪峻. 清代臺灣的社學與義學 [The Community Schools and Free Private schools in Taiwan During Ching Dynasty (1683~1895)]. 台中师院学报. 2004-12-01, 18 (2): 45–69 [2023-03-12]. doi:10.7037/JNTTC.200412.004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