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陵县,战国末期时设置的县,清乾隆《泰和县志》引南宋淳熙《西昌志》:“秦始皇二十年,置庐陵县。”[1]。
庐陵一名来源在《水经注》说其是因泸水故名。
秦、汉、三国时期,庐陵县治设于泰和县城西三里,明《永乐大典》引《吉安府图经志》:“西昌故城,在泰和县西三里,《舆地志》云:汉时为庐陵县,属豫章,后改为西昌县。”
东汉建安四年(199),孙策遣孙辅平定庐陵郡,改庐陵县为西昌县(今吉安市泰和县)[2],为庐陵郡治。
隋开皇十年(590),改石阳县(东汉永元八年分新淦县置)为庐陵县(今吉安市吉安县)[3]。
民国三年(1914),改庐陵县为吉安县。[4]
注释
- ^ 杨国瓒 郭经, 乾隆《泰和县志》. 沿革. 江西泰和. 1740: 16.
- ^ 刘昫等, 《旧唐书》. 廬陵. : 卷四十.
- ^ 顾祖禹, 《读史方舆纪要》. 廬陵城. : 卷八十七 江西五.
- ^ 历史沿革-吉安县人民政府网. www.jianxian.gov.cn. [2020-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