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明(1957年11月),男,汉族,安徽芜湖人,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院长。

张卫明
性别
出生1957年11月(66—67岁)
 中国安徽省芜湖市
居住地南京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族
教育程度硕士
母校安徽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职业研究员
机构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
研究领域植物资源、农林特产资源产业化
政党九三学社
奖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2011年

生平

1976年至1978年,在芜湖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工作。1977年恢复高考考入安徽师范大学生物系,1982年毕业后分配至芜湖市第十中学任教。1984年考入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植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87年进入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工作,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课题组长、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副所长、所长、院长。[1][2]

主要从事植物资源、农林特产资源产业化等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工作,主持国家级重点攻关课题6项,省部级研究项目22项,发表论文200余篇。研究成果获国家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励22项。[3]曾获江苏省劳动模范,国内贸易部有突出贡献技术管理专家,国家科技部、农业部“星火科技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社会兼职

九三学社第十三、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江苏省第四、五、六届委员会委员,南京市第十三、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辛香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全国农产品流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科技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野生植物资源》杂志主编,江苏省植物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食品与技术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日化行业协会副理事长。[4]

奖励与荣誉

  • 2003年,被国家科技部授予“星火计划先进个人”
  • 2005年,被国家农业部等八部委授予“全国农业产业化先进个人”
  • 2010年,被中宣部、全国科协授予“全国科普先进个人”
  • 2011年,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第一完成人)[5]
  • 2012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二完成人)[6]
  • 2014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二完成人)[7]

参考文献

  1. ^ 中央委员 张卫明.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 [2021-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1). 
  2. ^ 张卫明:精彩人生. 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员会. [2021-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1). 
  3. ^ 人才介绍 张卫明. 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所. [2019-03-11]. [失效链接]
  4. ^ 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院长张卫明研究员应邀到我院做学术报告.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2018-07-09. 
  5. ^ 2011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奖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21-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1). 
  6. ^ 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21-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1). 
  7. ^ 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21-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