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圣(1047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048年闰正月一日)或作得胜德胜得天,是北宋河北农民起义领袖王则年号,前后共65日。[1][2]

得圣
1047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048年闰正月一日
政权 安阳
君主 王则
历时 65日
得圣北宋时期的位置。

宋史纪事本末》作“德胜”;《玉海》作“得圣”亦作“德胜”。梁玉绳《元号略》:“丘文学《历朝纪元录》又作得天,误。”

改元

  • 1047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王则自称东平郡王,建国安阳,改元得圣。以十二月为正月。[3]
  • 1048年——闰正月一日,王则兵败被补。[4]

纪年对照表

得圣 元年 二年
公元 1047年 1048年
干支 辛巳 丁亥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权之纪年

参见

参考文献

  1. ^ 李崇智《中国历代年号考》,第163-164页。
  2. ^ 李兆洛《纪元编》卷上:“王则,得圣〈一作德胜。庆历七年十一月改,明年正月平〉。”
  3. ^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1:“〔庆历七年十一月戊戌〕是日,贝州宣毅卒王则据城反。则本涿州人,岁饥,流至贝州,自卖为人牧羊,后隶宣毅军为小校。贝、冀俗妖幻,相与习五龙滴泪等经及图谶诸书,言释迦佛衰谢,弥勒佛当持世。初,则去涿,母与之诀别,刺“福”字于其背以为记,妖人因妄传“福”字隐起,争信事之。而州吏张峦、卜吉主其谋,党连德、齐诸州,约以明年正旦断澶州浮梁,乱河北。会党人潘方净怀刃以书谒北京留守贾昌朝,事觉被执,不待期亟叛。时知州张得一方与官属谒天庆观,则率其徒劫库兵,得一走保骁捷营。贼焚门,执得一,囚之。兵马都监田斌以从卒巷斗,不胜而出。城扉阖,提点刑狱田京、任黄裳持印弃其家缒城出,保南关。贼从通判董元亨取军资库钥,元亨拒之,杀元亨。又出狱囚,囚有憾司理参军王銟者,遂杀銟。既而节度判官李浩、清河令齐开、主簿王□皆被害。则僭号东平郡王,以张峦为宰相,卜吉为枢密使,建国曰安阳,榜所居门曰中京,居室厩库皆立名号,改元曰得圣,以十二月为正月。”
  4. ^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2:“〔庆历八年〕闰正月庚子朔,文彦博夜选壮士二百,衔枚由地道入,右班殿直曹竭等导之,既出,登城,杀守陴者,垂戆引官军。贼纵火牛,军稍却。军校杨遂援枪中牛鼻,牛还走,贼觽惊溃。王则开东门遁,阁门祗候张𬘡缘壕与战,死之。王信捕得则,余党保村舍,皆焚死。则自反至败,凡六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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