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印经院
德格印经院(藏语:སྡེ་དགེ་པར་ཁང་,威利转写:sde dge par khang),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欧普龙山,为藏传佛教印经中心之一,1980年7月7日列为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1996年11月20日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德格印经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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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德格县 | ||||
分类 | 古建筑 | ||||
时代 | 清 | ||||
编号 | 4-183 | ||||
认定时间 | 1996年1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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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正七年(1729年),德格土司却杰·登巴泽仁在其家庙贡钦寺内另建佛殿,刻版印经。其子杰色·索朗贡布继位后,再扩建,为德格贡钦寺印经院。
贡钦寺是萨迦派的主要寺院。其印经主要为藏文大藏经甘珠尔和丹珠尔,以及《续部全集》和《修法大全》、萨迦派的《道果释义》、宁玛派《续藏》、噶当派《父法子法》、觉囊派《百行论》等,还有本教的《黑白花龙经》。该院最早刊刻的《三体合璧般若八千颂》为所藏经版中的精品。此外还收集刊印了著名的《德格版藏文大藏经》,闻名于世。
外部链接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维基文库. 1980-07-07 (中文).
-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国发〔1996〕47号). 中国政府网. 1996-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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