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英语:Prospectus),或称招股说明书公开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时,必须就发行中的有关事项向公众作出信息披露的邀请性法律文件。

美国的一本招股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88条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本招股说明书是发行人向中国证监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申报材料的必备部分。
  • 中国证监委发布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和将其股票在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可以进行股票交易的发行人,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应按照本准则编制招股说明书。[1]
  • 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14条规定,申请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是应向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报送文件之一。

招股书附录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各项:

  • 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和细则
  • 发行人的营业执照
  • 财务报表及其注释和审计报告
  • 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如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或在境内发行又在境外发行,由于会计准则不同致不同类型的财务报表不完全相同,应当对其差异编制调节表,说明差异原因
  • 盈利预测报告和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 法律意见书
  • 资产评估报告

参考文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