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厅又称地方厅,为日本都道府县下的次级行政组织,负责处理所属都道府县的地区事务,并非自治机关,支厅的首长由上辖的都道府县指派。

日语写法
日语原文支庁
假名しちょう
平文式罗马字shichō

概要

目前在东京都岛根县宫崎县鹿儿岛县离岛地区共设有8个支厅;此外,山形县也切割4个区域,分别设置支厅。

日本支厅源自于1871年7月废藩置县后,将原有3府72县陆续进行合并,为了协助合并事务,部分被合并的县成为为支厅。而北海道由于土地广大,原有的郡行政管辖范围太小,因此北海道于1897年开始设置支厅以协助行政事务道厅。1922年,北海道重新调整支厅为14支厅的架构。于1947年5月3日新的地方自治法开始实施后,北海道的支厅确定负责分担北海道厅日语北海道庁的事务,成为北海道厅的派出机构。2010年4月1日,北海道废除支厅,改设为(综合)振兴局

北海道以外的府县,于1926年7月1日在18府县曾分别设置了25个支厅,但多数支厅已先后废除,或改为地方办事处、振兴局、行政中心或县民局;千叶县的支厅于2004年(平成16年)废止,冲绳县的支厅于2009年废止。目前仅有山形县及部分岛屿地区设有支厅组织。

此外,二次大战前,日本也曾在日治台湾库页岛南部的桦太厅和管辖委任统治的南洋厅等地之下设置过支厅。

支厅及同级组织一览

(括号内为支厅所在地)

过去外地的支厅

台湾

日治台湾于1895年实施三县一厅时,于各县底下规划有支厅[1]:156。到了1897年实施六县三厅制时,裁撤原本设在各县底下的支厅,改为“辨务署[1]:167。1901年行政区划大幅调整,全台分为二十厅,在厅下设有支厅[1]:227。1920年,台湾西部废厅改州,支厅也跟着改为州下的郡[1]:284。1937年东部的厅下辖支厅亦改为郡[1]:317。在二战结束时,全台仅剩澎湖厅有辖马公望安两个支厅,其余均已改为郡[1]:328

南洋厅

参考来源

  1. ^ 1.0 1.1 1.2 1.3 1.4 1.5 刘宁颜(总纂)、王世庆. 《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七·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199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