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尔堪
清代诗人(1617—1679)
生平
顺治三年(1646年)丙戌科浙江乡试举人,九年(1652年)壬辰科二甲第十五名进士。改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升侍讲学士。十八年(1661年)受江南奏销案牵连罢职归里,居乡因僮奴触怒县族,自恃无罪,拒交出僮奴,触怒官吏。本应贬谪关外,幸赖亲友交争助私钱,得以免祸。遂云游四方,“北抵秦晋,南涉荆楚,中历荆洛海岱之间”。康熙十年(1671年)春至京师,好友龚鼎孳等建议复其官,以受阻未果。曹尔堪兴尽而曰:“六十老人岂复梦金马门哉?”晚年息影南溪,十八年(1679年)病逝。
著作
工于诗词,在京师与宋琬、王士禛、施闰章等唱和,诗“登开元之堂,入大历之室”,词“品格在眉山、渭南之间”[1],为柳洲词派盟主[2],与曹贞吉并称“南北二曹”。善作艳词,多是宴饮狎妓之作[3]。又与宋琬、沈荃、施闰章、王士禄、王士禛、汪琬、程可则合称“清八大诗家”。
家族
父曹勋。弟曹尔坊、曹尔垣、曹尔埏、曹尔埴。
注释
参考书目
- 施闰章:〈翰林院侍讲学士曹公顾庵墓志铭〉,《学余堂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