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茂(?—17世纪),南居山东莱州府掖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李之茂是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的进士,获授河间知县,转调太康,之后入朝担任礼部主事户部郎中,又迁官西安知府、陕西神木副使,多次平定盗寇[1]。他和温体仁不合,改官河南驿传,调往湖广后归乡。

弘光帝继位,起用李之茂为工科给事中南京失守,他住在小屋不响应清朝征召,直到去世[2]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李)之茂,字南居,掖县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河间知县,调太康,入为礼部主事、户部郎中,累迁西安知府、神木副使,多方拒寇。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九》:与温体仁忤,改河南驿传,调湖广归。安宗立,起工科给事中。南京亡,坐卧小室,迭召不出卒。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牛象坤
明朝河间县知县
1617年-1619年
继任:
吕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