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1464年),直隶保定府新安县(今河北省安新县),明朝政治人物。
永乐十五年(1417年)北京乡试中举。宣德四年,授直隶凤阳府同知[1]。宣德四年,改河南汝宁府知府[1]。正统五年,为应天府府尹[2]。景泰二年,升户部右侍郎[3],巡抚南直隶[4]。景泰五年授户部尚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