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滋(1906年2月26日—1975年9月30日),字新园。辽宁省安东县铁甲佛爷岭新安屯人。民国37年(1948年)在农会东北区递补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李树滋
个人资料
出生1906年2月26日
逝世1975年9月30日
死因心肌梗塞
籍贯辽宁省安东县

生平[1][2]

  • 东北农林专科学校毕业
  • 中央训练团党政班毕业
  • 革命实践研究院毕业
  • 辽宁省建设厅技正
  • 北宁铁路局北戴河林场场长
  • 农产促进委员会专门委员
  • 河南省建设厅技正
  • 河南省农业改进所森林系主任
  • 农林部林业司科长
  • 农林部祁连山国有林区管理处处长
  • 农林部中央林业实验所秘书
  • 东北行辕经济委员会长春林场场长
  • 农林部长春林场场长
  • 戡乱建国动员委员会委员
  • 台湾省林产管理局主任秘书
  • 台湾省林产管理局八仙山林场场长
  • 民国39年4月,递补为农会东北区立法委员[3]
  • 民国64年9月30日病逝[4]

参考文献

  1. ^ “李树滋先生事略”,《国史馆现藏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八辑,第138页
  2.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42年9月,第78页
  3. ^ 松江省立法委员李峯、工会东区立法委员孙翔风、律师公会立法委员刘蓬瀛、农会东北区立法委员贾成章、陕西省第二区立法委员黄统、浙江省第三区立法委员洪瑞钊、安徽省第一区立法委员程元斟、山东省第二区立法委员赵华叔、山东省第四区立法委员葛覃、上海市立法委员方志超、青岛市立法委员姜黎川、山西省立法委员武和轩、浙江省第二区立法委员金呜盛等附逆,均已奉明令通缉,以各该区域及团体候补人赵祖贻、孙金柱、王梦云、李树滋、杨迺儒、林树艺、魏寿永、延国符、崔唯吾、曹俊、张晓古、马木斋、沈友梅等递补备案,(39)台统(一)字第142号(39.4.11),《总统府公报》第249号
  4. ^ 职业团体农业东北选出之第一届立法委员李树滋于民国64年9月30日病逝,依法注销名籍,(64)台统(一)义字第4858号(64.11.03),《总统府公报》第29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