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𬴊(1634年—1710年),原名国遴,字简子,改字西骏,号虬峰南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兴化县人,清朝作家[1][2]

生平

明朝首辅李春芳六世孙。李长似孙,李潮子,李清从侄。祖母为高邦佐从侄女。十岁即能诗,明亡后隐居,以教书为生。与从叔李沂、从弟李国宋皆以工诗称高士,时人号为三李。一生穷困潦倒,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卒,无子嗣。著有《虬峰文集》20卷[3],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爆发“虬峰集案”,兴化县知县多泽厚奉圣谕查缴禁书,有人告发《虬峰文集》有“杞人忧转切,翘首待重明”之句,当时李沂、李𬴊均已去世,李𬴊“照大逆凌迟律锉碎其尸、枭首示众”,李沂墓毁。

注释

  1. ^ 《虬峰文集·自叙》云:“李𬴊,字西骏,别号虬峰,原名国遴,字简子。”
  2. ^ 李竹溪 纂修. (江蘇興化)李氏世譜. 两岸族谱资料数据库 (师俭堂 印). 1928. 
  3. ^ (清)李𬴊. (四庫禁燬書叢刊集部)虬峰文集 (PDF). 

参考文献

  • 《清代文字狱档》第四辑《李𬴊虬峰集案》,上海书店1986年版
  • 汪世清,《虬峰文集中有关石涛的诗文》,载一九七九年第十二期《文物》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