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军案
杜军案,是指美国投资银行大摩亚洲区固定收益部前董事总经理杜军,英文名:Du Jun,来自北京,因为在香港当财务顾问期间,干犯内幕交易,在香港被控有罪,判监7年。
杜军 Du Ju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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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北京 |
职业 |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前股票经纪人、财务顾问和董事总经理 |
雇主 | 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 |
知名于 | 犯下香港最大、最受瞩目的内幕交易案 |
刑事指控 | 九项内幕交易罪名,一项在收购交易公告前怂恿或诱使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罪名 |
刑事处罚 | 7年监禁和2330万元罚款 |
刑事状况 | 己出狱 |
配偶 | 李馨 |
杜军案,成为香港最新一个内幕交易案例。杜军因为知道内幕消息,抢先自己买卖中信资源(1205)股票,构成内幕交易。香港区域法院法官陈庆伟批评杜军无诚信,行为严重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形象。2009年9月18日,法官裁定杜军10项内幕交易罪名成立,判处入狱7年3个月,但由于区域法院可判的最高刑期为7年,遂改为7年。[1][2]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利用内幕消息图私利可判刑10年。杜军多次沽售,虽然实际只得2百几万港元利润。不过法官认为名义利润(notional profit)原则考虑,犯人内幕消息的收益,按消息公布后市价计算,认定杜军非法利益是2千几万元。杜军案系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