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翔(1882年—1935年7月5日),字璧予福建省福州府侯官县(今福州市闽侯县)人,中华民国司法官员、中华民国第3任铨叙部部长 [2]林则徐的曾孙。[3]

林翔
 中华民国第3任考试院铨叙部部长
任期
1933年3月3日—1935年7月5日
主席林森
考试院院长戴传贤
前任钮永建
继任石瑛
个人资料
出生1882年?月?日
 大清福建省福州府侯官县
逝世1935年7月5日(1935岁—07—05)(52—53岁)
 中华民国
籍贯 大清福建省福州府侯官县
配偶沈元应[1]
宗教信仰佛教

生平

林翔早年曾前往日本留学,就读于明治大学

中华民国成立后,曾任九江军政府司法长,广州地方检察长,护法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大元帅府建设部审计局局长、审计处处长等职。广州国民政府成立后,历任大理院代理院长、审政院委员、特派惩吏院委员、特别刑事审判所所长、司法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司法部行政委员会委员、法制编审委员会委员等职。1927年起,又任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监察院监察委员、军事委员会军法处处长等。1928年出任最高法院院长。1933年3月3日,任考试院铨叙部部长。[3]

1935年7月5日,林翔突发脑溢血病逝,享年54岁。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下令公葬优恤,事迹宣付国史馆[3][4]

逸事

林翔笃信佛教,曾与九世班禅戴传贤倡办“时轮金刚法会”于杭州,祈祷世界和平。另外,林翔还积极倡导禁烟戒毒。[4]

参考文献

  1. ^ “四女元应字淑仪适邑庠生中央最高法院院长铨叙部部长林翔”,《武林沈氏迁闽本支家谱》
  2. ^ [公务人员月刊 民国98年12月 第162期,《附录 历任铨叙部部长简介》]
  3. ^ 3.0 3.1 3.2 刘国铭主编.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团结出版社. 2005. 
  4. ^ 4.0 4.1 林则徐世系录,林则徐后裔联络组,2006年,第119页
   中国国民政府
前任:
徐元诰
最高法院院长
1928年11月13日-1932年11月5日
继任:
居正
前任:
钮永建
铨叙部部长
1933年3月3日-1935年7月5日故
继任:
马洪焕(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