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鹤年 (雾峰林家)
林鹤年(1914年12月12日—1994年12月7日),台湾台中市雾峰林家成员,为林纪堂第四子,是台湾地方派系台中县红派创始者[1],曾任台中县县长。
林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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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县第1、4、6任县长 | |
任期 1964年6月2日—1968年6月2日 | |
前任 | 何金生 |
继任 | 王子癸 |
任期 1957年6月2日—1960年6月2日 | |
前任 | 廖五湖 |
继任 | 何金生 |
任期 1951年6月1日—1954年6月2日 | |
前任 | 首任 |
继任 | 陈水潭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14年12月12日 日治台湾 |
逝世 | 1994年12月7日 台湾 | (79岁)
国籍 | 中华民国 |
政党 | 中国国民党 |
配偶 | 名取信子 |
生平
林鹤年为雾峰林家林纪堂四子,母亲为彰化县望族,上面三男皆出生不久后辞世。小时曾进入私塾。[2]:209大正十四年(1925年),进入雾峰公学校(今雾峰国小,原址为今明台高中),再就读青年夏令学校,并学习音乐。1932年就读台中一中,毕业后赴日本留学[3],初就读日本大学艺术部演剧科[1],1942年毕业于东洋音乐专门学校(今东京音乐大学)[3]。曾担任日本声乐家藤原义江创设的“藤原歌剧团”男中音,并在昭和天皇御前演唱。
回台后投身于台湾新剧运动,与三十余人组织“台湾蝴蝶演剧研究会”,曾在“乐舞台”演出《谁之过》、《复活的玫瑰》等。
二战后,林鹤年于1951年当选为首届民选台中县县长,随后于1957年、1964年分别当选为第3、5届县长,省辖台中市市歌与台中县县歌均由林鹤年谱曲[4]。民国四十八年(1959年)5月,林鹤年主持“支援藏胞抗暴义演音乐会”,夫妻一起合唱歌剧《浮士德》、《蝴蝶夫人》、《曼侬》、《弄臣》、《茶花女》,博得满堂喝采。
林鹤年为响应总统蒋中正救济大陆灾胞活动,作曲演奏。获陈果夫赏识才华,撰文于报章赞赏。民国四十八年(1959年)夏天,蒋中正总统于日月潭召见中部军政首长,林鹤年夫妇受邀与会。席间蒋总统作词,林鹤年谱曲,由妻子演唱。受蒋总统及夫人赞赏,并以“音乐县长”相赠。
林鹤年在台中县长任内协助政府辟建公馆空军基地、完成建港计划、改组农会及社区改造。[2]:210第七届县长选举时,一度使林、陈二派支持参选,最后林鹤年选择退出选举。[2]:210出任华南银行监察人。
家族与个人生活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 ^ 1.0 1.1 《臺灣人物小傳:林鶴年(林紀堂子)》,臺灣記憶網站. [2009-06-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2.0 2.1 2.2 2.3 国史馆. 林鶴年先生事略. 国史馆. 1996年1月.
- ^ 3.0 3.1 《台湾历史辞典》,第503页[永久失效链接]
- ^ 县、市歌介绍,台中市政府[永久失效链接]
- ^ 5.0 5.1 李毓岚,日治时期雾峰林家的婚姻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湾文献》第六十二卷第四期。
传记及参考资料
- 国史馆,〈林鹤年先生事略〉,《国史馆现藏民国人物传记史料汇编第十四辑》,国史馆,1996年1月出版。
前任: - |
台中县县长 1951年—1954年 |
继任: 陈水潭 |
前任: 廖五湖 |
台中县县长 1957年—1960年 |
继任: 何金生 |
前任: 何金生 |
台中县县长 1964年—1968年 |
继任: 王子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