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庚
梁文庚(?—1801年),清朝中叶活跃于南中国海的海盗(华南海盗)。
梁文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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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 广东省新会县 |
逝世 | 1801年 广东省广州 |
国籍 | 大清 |
海盗生涯 | |
类型 | 海盗 |
活跃年份 | 18世纪 |
头衔 | 华南海盗首领 大越国总兵 |
梁文庚是原籍广东省新会县。他原本是一个渔民。1786年加入海盗团伙,成为陈添保的属下。他被西山朝授予千总的官职。[1]后又被提拔为总兵,成为重要海盗头目。
1800年,阮福映再度大举北伐,攻打富春(今顺化)。华南海盗支持西山朝,与阮军大战于渜海口(今顺安海口)。海盗大败,梁文庚与莫观扶、樊文才被阮军俘虏。[2]翌年,阮福映派郑怀德、黎光定出使清朝,并将莫观扶、梁文庚、樊文才三人移交清廷。[3][4]两广总督吉庆对他们进行审问。随后,嘉庆帝命令将他们按大逆罪处死。[5]
注释
- ^ 穆黛安,第38页
- ^ 穆黛安,第49页
- ^ 《大南实录·大南正编列传初集·卷十一·郑怀德传》
- ^ 《大南实录·大南正编列传初集·卷三十·伪西列传》
- ^ 《清实录·嘉庆朝实录》嘉庆七年八月甲辰条:“又谕、吉庆奏、农耐遣使恭进表贡。并缚送莫观扶等三犯、来粤正法各情形。览奏俱悉。从前阮光平款关内附。极为恭顺。我皇考鉴其忱悃。锡以封土。阮光平感被殊荣。躬亲诣阙。皇考恩礼有加。骈蕃锡赉。原以阮光平克矢畏怀。始得仰承宠遇。迨阮光缵嗣服交南。复颁敕命。俾其世守勿替。乃近年以来。闽粤二省洋面盗船内。闲有长发之人。闻系该国纵令出洋行劫。朕未肯轻信。尚以长发匪徒。或系该国贫民。随盗入伙。曾降旨谕令查拏。总未见擒献一人。今阮福映缚致莫观扶等三犯。讯取供词。均系内地盗犯。该国招往投顺。封为东海王、及总兵等伪职。仍令至内洋行劫商旅。是阮光缵不但不遵旨查拏。而且窝纳叛亡。宠以官职。肆毒海洋。负恩反噬。莫此为甚。至敕书印信。颁自天朝。名器至重。尤当敬谨护守。与国存亡。乃阮光缵不知慎重。于阮福映上年攻取富春时。辄行舍弃潜逃。罪无可逭。至阮福映此次使臣。吉庆当谕以尔国长恭进表内所叙情节。业经转奏。蒙大皇帝俯察尔国恭顺之诚。深为嘉奖。阮光平臣事天朝。先大皇帝锡之敕命。恩赉优加。乃其子阮光缵、竟敢窝留内地盗犯。通同劫掠。丧心背恩。实为天理所不容。是以亡不旋踵。今弃国潜逃。并天朝所给敕印。亦不能守。是阮光缵不特上负先大皇帝怙冒洪慈。抑且为阮光平不孝之子。获罪甚重。尔国长遣使恭缴敕印。并缚献逋盗。深得事大之理。恭进表贡。具见至诚。但天朝每遇外洋诸国遭风船只。无不一视同仁。给资妥送。从无因此遽纳贡献之事。且尔国长邦家未定。并非素备藩封。揆之体制。尚不应在职贡之列。尔等可即赍回。转向尔国长告知。如此明白檄谕。方为得体。其所缴敕印。著吉庆暂为收贮。再前据清安泰奏、阮光缵为阮种所获。阮种、是否即系阮福映。未据声叙。本日吉庆折内称农耐使臣起程。尚在阮光缵被获之前。是以未得此信。前次谕令吉庆等、如阮光缵率属内投。妥为安置。令伊罪状昭著。实无足惜。若叩关求纳。吉庆当将阮福映缴来敕印。并盗犯莫观扶等供词。令其阅看。面加诘责后。传旨革去王爵。即于该处监禁、候旨定夺。傥阮光缵已为阮福映所获。阮福映不敢自专。将伊解送镇南关。亦当照此办理。其莫观扶等三犯。俱照大逆律办。如各犯家属、有应缘坐者。一体查办。此时吉庆当遵前旨。迅赴镇南关。勒兵防守。持以镇静。俟阮福映攻得安南全境。遣使请封。或得阮光缵实在下落。再行奏闻候旨。将此传谕知之。”
参考文献
- (美国)穆黛安(Dian H. Murray). Pirates of the South China Coast: 1790~1810 [《华南海盗 一七九〇—一八一〇》]. 刘平译.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ISBN 7-5004-2089-7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