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龙

澳門政治人物

欧文龙(葡萄牙语:Ao Man Long,1956年12月10日)生于澳门,高级工程师,前澳门特别行政区运输工务司司长。

欧文龙
Ao Man Long
 澳门特别行政区运输工务司司长
任期
1999年12月20日—2006年12月7日
行政长官何厚铧
继任刘仕尧
个人资料
出生 (1956-12-10) 1956年12月10日68岁)
 葡属澳门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
 葡萄牙
配偶陈明瑛
父母父:欧荣光
母:范小云
母校慈幼中学
粤华中学
国立台湾大学
东亚大学
职业工程师

个人简介

欧文龙中学中五毕业于慈幼中学,在粤华中学就读高中三年级,毕业后在赌场工作两年后至国立台湾大学修读机械工程,并于1982年获学士学位。回澳后于东亚大学成为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1987年加入当时的澳葡政府,并先后任职各不同部门,如当时澳门市政厅(今民政总署)清洁部部长;1992年转职至焚化中心暨污水处理站办公室,并于1998年8月任该办公室主任。

家庭

欧文龙已婚,妻子陈明瑛,育有一子一女。陈明瑛及子女在欧文龙贪污案被揭发前,均在伦敦读书并生活,事后下落不明。陈明瑛在澳门回归前曾任新闻司(现为新闻局)司长秘书,回归后赴英国照顾子女,惟仍以放无薪假形式保留新闻局顾问高级技术员一职。及后,在2011年7月时已被有关部门予以撤职处分。

除官邸外,欧在华士古达嘉马花园对面之一大厦有三个近千尺之单位物业,供父母、姓陈之舅仔居住与款客聚会之用。

欧文龙父亲欧荣光(已殁)曾经于东望洋街16号经营洋服裁缝生意(已结业);其母亲范小云(已殁)曾为圣若瑟教区中学第四校校务主任。

政界发展

1999年澳门回归,欧文龙获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运输工务司司长,并于特区政府成立仪式上宣誓就职。及后于2004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再度任命其为第二届澳门特区政府的运输工务司司长。

简历

荣誉

  • 1999年12月18日:葡萄牙颁授高级军官勋章

任内施政

欧文龙在上任之初曾提出要在制度上着手改善过去工务部门的官僚作风问题,重组有关部门,改善效率;更新过时的工业规章、条例;简化审批程序;增加部门运作的透明度,改善回应能力,包括实施的邮电分家,成立电信管理局澳门港务局和政府船坞合倂等。在2007年的施政中,提出成立交通事务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以更好地回应社会在不同领域的需要。

不过,欧文龙也由于城市规划、批地等问题而曾被立法会议员批评,指其政策出台突然,引起社会不少争议,更被认为其在土地和工程批给机制上纵容利益输送。同时,面对社会普遍要求的城市总规划,由于迟迟未能出台而遭诟病。

贪污案

2006年12月6日因涉及工程项目巨额贪污及非法金融操作被捕,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接纳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的要求,免除其司长一职。2008年1月30日下午,欧文龙因贪污等五十多项控罪而被终审法院判处27年有期徒刑。2009年2月,欧文龙案第二阶段开审,欧被加控廿八项受贿、清洗黑钱及滥用职权罪名。同年四月案件审结,当中廿四项罪名成立,欧文龙的总刑期加至28年半。2012年4月,欧文龙案第三阶段开审,被控九项罪名,包括“御海.南湾”五幅土地批给案,港商刘銮雄、罗杰承卷入案中。同年五月,检察院以行贿及清洗黑钱罪控告刘銮雄及罗杰承。2012年5月31日,欧文龙案第三阶段宣判,九罪全部成立,总刑期加刑至29年。[1]

参考文献

  1. ^ 歐文龍涉貪污案罪成. [2008-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2-02). 

参见

官衔
前任:
鲍维立
  葡属澳门运输暨工务政务司
  澳门特别行政区运输工务司司长
1999年12月20日-2006年12月7日
空缺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刘仕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