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子翠分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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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子翠分尸案是台湾1起杀人分尸案,与锺正芳命案以及五股箱尸案并列60年代3大命案,命案发生在1977年9月,命案发生地点为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弃尸地点为大汉溪下游新海桥附近(新店溪福和桥下亦是弃尸地点),当时为江翠里辖区,故冠上地名。
经过
在1977年9月9日,砂石场工人陈永义在台北县板桥江翠里(今新海里)的大汉溪发现装有尸块塑料袋。在法医杨日松以拼凑的方式比对,确定为同1个人。警方之后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媒体传播,同时印发传单250万份。
在43天之后,警方调查失踪女子相片之后,确定死者为9月6日失踪女会计张明凤(24岁)。因此警方调查租屋住处,发现了林宪坤红色纸条。
1978年1月28日,警方搜索林宪坤住处之后发现,张明凤的履历资料,确认林宪坤为嫌犯,其在台北市济南路住家将张女性侵杀害,并且分尸,再弃尸于大汉溪。29日警方宣布破案,而嫌犯林宪坤早于尸体发现当日就因另案对姚姓少女进行非礼,遭大安分局逮捕羁押。
在1978年5月17日,最高法院判处林宪坤死刑定谳,过了8天之后,这名嫌犯在凌晨台北看守所刑场执行枪决伏法。[1]
后续影响
参考文献
- ^ 【凶宅打卡】江子翠分屍案. 苹果日报. 2014-06-02 [2017-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22) (中文(台湾)).
- ^ 江子翠分屍案 凶宅二樓高價賣出. NOWnews 今日新闻网. 2013-09-15 [2017-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