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可受
汪可受(1559年—1620年),字以虚,号静峰、三盘居士。湖广黄梅县独山汪革人。明朝政治人物,从师石昆玉、李贽,中式万历八年进士。累官至蓟辽总督。
汪可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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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总督蓟辽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 |
籍贯 | 湖广黄州府蕲州黄梅县 |
字号 | 字以虚,号静峰、三盘居士 |
出生 | 五月初三日 湖广黄梅县 |
逝世 |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 湖广黄梅县 |
配偶 | 娶胡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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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湖广乡试第八十二名。万历八年(1580年)联捷庚辰科进士[1][2][3]。初授浙江金华县知县,不久升礼部主事、历员外郎、郎中。迁江西吉安府知府,二十三年二月升山西提学副使,迁江西右参政、山东右参政[4]、山东按察使、陕西布政使。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升顺天府尹[5]。五月,升大同巡抚[6]。后来升任兵部右侍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升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7]。万历四十七年,因萨尔浒之战而被撤职回籍[8]。
家族
曾祖父汪淮;祖父汪木,曾任寿官;父亲汪勋。母啇氏;继母袁氏。具庆下。兄可久、可顺、可大、可观、可容、可濯。弟可新[9]。
文学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三百五十七》:万历二十九年三月戊午 起江西右布政汪可受为山东右参政。以广西副使吴中明调补河南提学副使。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六十八》:万历三十八年三月戊寅 升狭西右布政使汪可受为顺天府府尹,南京大仆寺卿吴达可为南京光禄寺卿。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七十一》:万历三十八年五月戊午升顺天府尹汪可受为都察右副都御史敕遣巡抚大同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五十五》:万历四十五年三月乙酉 以原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许弘纲为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巡抚广东地方。原任兵部右侍郎汪可受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四十七年九月已丑,汪可受回籍。丁酉,文球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总督蓟辽、保定。”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八年庚辰科登科录》
- ^ 《聊斋志异·卷十一》:湖广黄梅县汪可受,能记三生:一世为秀才,读书僧寺。僧有牝马产骡驹,爱而夺之。后死,冥王稽籍,怒其贪暴,罚使为骡偿寺僧。既生,僧爱护之,欲死无间。稍长,辄思投身涧谷,又恐负豢养之恩,冥罚益甚,遂安之。数年,孽满自毙,生一农人家。堕蓐能言,父母以为怪,杀之,乃生汪秀才家。秀才近五旬,得男甚喜。汪生而了了;但忆前生以早言死,遂不敢言。至三四岁,人皆以为哑。一日,父方为文,适有友人过访,投笔出应客。汪入见父作,不觉技痒,代成之。父返见之,问:“何人来?”家人曰:“无之。”父大疑。次日,故书一题置几上,旋出;少间即返,翳行悄步而入。则见儿伏案间,稿已数行,忽睹父至,不觉出声,跪求免死。父喜,握手曰:“吾家止汝一人,既能文,家门之幸也,何自匿为?”由是益教之读。少年成进士,官至大同巡抚。
参看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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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卜维新 |
明朝吉安府知府 万历十九年(1592年)上任 |
继任: 张鸣鹗 |
前任: 曲迁乔 |
明朝顺天府府尹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上任 |
继任: 黄吉士 |
前任: 薛三才 |
明朝蓟辽总督 万历四十五年-四十七年(1617年-1619年) |
继任: 文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