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曾家园
洪雅曾家园位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柳江镇,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1937年。2007年6月1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1]。2013年3月5日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
曾家园 |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 | ||||
坐标 | 29°43′8.72″N 103°13′46.88″E / 29.7190889°N 103.2296889°E |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
时代 | 1937年 | ||||
编号 | 7-1894-5-287 |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5日 | ||||
|
注释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函〔2007〕114号). 维基文库. 2007-06-01 (中文).
- ^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中国政府网. 2014-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4).
这是一篇与文物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