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作涛(1980年10月24日—2011年10月19日),中国山东单县人。2011年10月19日,晚8时50分许,牛作涛和同伴路过广州市二沙岛晴波路东段时,遇一女性跳江轻生,他跳入江中施救时不幸遇难[1]。10月22日,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确定牛作涛的英勇事迹属于见义勇为;10月25日,山东省追授牛作涛为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2];11月1日,被追认为烈士

高规格善后

广州市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已经成立治丧委员会。11月2日,追悼会由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由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启强主持。广东和山东地方政要出席其追悼会,中共广州市委秘书长陈如桂,广州军区空军副参谋长陈克伟,广州市副市长陈国,广东省综治办副主任张庆宏,广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钟健平,以及菏泽市委常委、单县县委书记王永江等领导,广东省、广州市及越秀区有关部门、社会各界代表出席。

“不让英雄流泪”

  • 10月22日,广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苏志佳为牛作涛家属颁发了见义勇为证书和30万元慰问金,并承诺,牛作涛妻女如果愿意,可帮助解决她们来广州工作和上学。此外,越秀区政府也送上了5万元慰问金。11月1日,牛作涛被追认为烈士。所享受的待遇包括:一次性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烈士抚恤金,总计接近100万元。此外,烈士家属牛作涛妻子和女儿迁居广州后,可以享有定期抚恤金,广州市标准每人每月1287元[3]
  • 10月27日,菏泽市委书记赵润田代表市委市政府向牛作涛的家属发放10万元慰问金。为保证英雄身后年迈母亲的养老问题,单县政府已出资为牛作涛母亲周翠英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2011年11月起,周翠英每月可领取养老金800元。此外,单县民政部门为英雄母亲申请低保[4]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