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柄武器
短柄兵器,又称短柄武器,或短兵器,是指握柄相对于长柄武器较短的格斗武器。古代长柄兵器与短柄兵器的划分没有严格的尺寸标准,一般将不及身长、多以单手操持格斗的冷兵器列为短柄兵器。
另外,短兵器有两种定义,短兵器第一种定义是泛指手持格斗武器,包括长柄武器。[1]第二种意思是握柄较短的手持格斗武器,其称谓是与握柄较长的手持格斗兵器比较而言的。
短柄武器以钺、锤、刀、匕首、剑、金钩为代表。商代中期,古代兵器从木、石、骨、角 (青铜器)材质跨入了金属兵器阶段。青铜短兵器在战争中的使用,极大地提高了兵器的强度和杀伤力。[2]
代表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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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 ^ 明 戚继光《纪效新书》,卷十二,第一页:“夫钗钯棍枪偃月刀钩镰皆短兵也。”
- ^ 黄国志,蔡志英. 兵器大百科. 贵阳: 贵州教育出版社. 2012年6月. ISBN 978-7-5456-0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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