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大院

文物保护单位

石家大院,又称“尊美堂”,位于天津市杨柳青镇估衣街47号,始建于1875年,为当时“天津八大家”之一石万程的第四子石元士的宅院。[1]目前,石家大院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被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3]特殊保护等级历史风貌建筑[4]。石家大院现为天津杨柳青博物馆。

石家大院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
坐标39°8′1.932″N 117°0′15.901″E / 39.13387000°N 117.00441694°E / 39.13387000; 117.00441694
分类古建筑
时代
编号6-315
认定时间2006年5月25日

历史

石家大院
 
位置天津市西青区
建成时间1875年
评定时间2005年8月31日
参考编码1110001
等级特殊保护

清代时期

雍正年间,石家的先人从山东来到天津经营船运。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石家的石衷一落户杨柳青地区,石衷一及其子孙石万程和石献廷善于经营,石家人丁兴旺,产业丰厚。清道光三年(1827年),石献廷的子嗣遵其父遗嘱各立堂名,其中,石家老五石宝珩立四门尊美堂。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石宝珩的长子石元俊在科举考试中中举,官拜工部郎中并致力于家族产业的经营。清光绪元年(1875年),石家大院开始动工兴建并于清光绪三年(1877年)完工,之后又不断增扩和拆改近50年,才称为一座278间房屋和15进院落的大型宅邸。清光绪十年(1884年),石元士主持尊美堂,使家业扩大。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石元士当选为天津议会、董事会委员。

中华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八年(1919年),石元士故去,石元士的家人也离开尊美堂并迁往天津市区定居。之后,尊美堂的大部分住宅陆续变卖,直至中华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87年6月,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将“尊美堂”宅第(当时俗称石家大院)列为天津市西青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并拔资修复加以保护。此后,天津市人民政府投资560万元对石家大院进行修复。1992年,石家大院被天津市文化局命名为“天津杨柳青博物馆”对外开放。2006年,石家大院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

建筑

 
石家大院内部的院门

石家大院占地面积为608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00多平方米,整个大院设有十二个院落,所有院落都为正偏布局。堂院坐北朝南,由大小四进院落组成,南北长96米,东西宽62米。石家大院的建筑结构独特,古色古香,尤以其砖雕木雕、石雕最为精绝,是一座有着清末民初文化遗韵和民俗民风的中国古代宅院建筑。石家大院进门处设有一条长甬道。甬道东侧原为石家的起居室,目前为天津杨柳青博物馆的展品陈列区,陈列有天津杨柳青木版年画和一些砖雕艺术品。甬道西侧原为石家会晤宾朋的花厅、娱乐消闲的戏楼和诵经礼佛的佛堂等建筑,目前辟为天津杨柳青博物馆的“石府复原陈列区”。[6]

内部链接

参考文献

  1. ^ 天津规划展览馆,展厅资料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公布,天津市人民政府立
  3. ^ 天津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一年八月二日公布
  4. ^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布
  5. ^ 石家大院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05-08-30.
  6. ^ 天津西青石家大院 游“华北第一宅”[永久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