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酒原是中国古礼祭祀宴飨时,由最年长尊者举酒以祭于地,故以祭酒为尊称,同辈之长之义[1]。最早追溯可源与夏商周时代之官品职位役阶。战国时代齐国稷下学宫之长,即为祭酒,荀子曾三次担任此职务;汉博士之长原称仆射,东汉改称“博士祭酒”,秩六百石。 西晋以国子学之长为国子祭酒,另设有郡掾祭酒、京兆祭酒、东阁祭酒、西阁祭酒等职务,北齐国子寺、隋唐国子监均以祭酒为长,《续汉书·百官志二》刘昭注引:“汉人胡广说,谓官名祭酒,系部门之长。”

军师祭酒汉朝末年的官职,由曹操所创,与功曹仆射同位阶,不同的是祭酒为文职,类似现代秘书机要这类没有实权的幕僚职。曹操著名谋士郭嘉就曾经担任军师祭酒,后来由于公务繁重而广设此职以辅助政事,比如太乐祭酒、太常祭酒等等。

注释

  1. ^ 清·赵翼《陔余丛考·祭酒》:“祭酒本非官名,古时凡同辈之长,皆曰祭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