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李贤内阁

第一次李贤内阁成立于天顺元年七月九日(1457年7月29日),结束于成化二年三月八日(1466年3月23日)。是明英宗复辟后的最后一个内阁,亦是明宪宗统治下的第一个内阁,由时任吏部左侍郎李贤组阁。

第一次李贤内阁

明朝内阁
建立日期1457年7月29日 (1457-07-29)
解散日期1466年3月23日 (1466-03-23)
组织与人物
国家元首明英宗(1457-1464)
明宪宗(1464-1466)
政府首脑李贤
副政府首脑彭时(1457-1464)
陈文(1464-1466)
历史
前任徐有贞内阁
继任第一次陈文内阁

李贤内阁任内,为政持大体,尤以惜人才、开言路为急。其举荐的年富轩𫐐耿九畴王竑李秉程信姚夔崔恭李绍等人,均为一代名臣。当时皇帝延见大臣,有所荐,必先与吏部、兵部商定[1]。李贤通情达理,遇事立断;吕原济以持重,庶政称理;彭时善谋,三人合作无间,使得天顺一朝政兴治良。[2]

成化二年三月八日,李贤因父亲逝世出阁守丧[3];同日由次辅陈文继任内阁首辅

内阁成员

职位 姓名 备注
首辅 李贤 徐有贞内阁期间解职[4],本届内阁复职[5]
次辅 彭时 陈循内阁期间停职[6],本届内阁复职[7]天顺八年(1464年)兼任吏部右侍郎[8]
次辅 陈文 天顺七年(1463年)入阁[9],次年兼任吏部左侍郎[10]
大学士 吕原 许彬内阁续任,天顺六年(1462年)逝世[11]
大学士 岳正 许彬内阁续任,随即离职[12]

任内事迹

  • 天顺元年,李贤建议废止宫妃殉葬制度、释放建庶人并从优抚恤、地方官员升迁须有三品京官保举,均得成惯例[13]
  • 天顺二年(1458年),李贤奏定纂修专选进士,自此“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形成固定的制度[14]
  • 天顺五年(1461年),曹吉祥发动政变,养子曹钦攻入东朝房袭击李贤,并将杀之,逼其写释己罪草奏。幸亏王翺率军赶来救助得免。李贤则密疏请擒贼党,英宗得疏后大喜,慰劳特加太子太保。李贤并进言,急宜诏天下停不急务,而求直言以通闭塞,得到批准[15]。政变弭平后,英宗再问李贤“夺门之变”事。李贤称:“‘迎驾’则可,‘夺门’岂可示后?天位乃陛下固有,‘夺’即非顺。且尔时幸而成功,万一事机先露,亨等不足惜,不审置陛下何地!”英宗大悟并赞同。李贤并解释道,英宗复辟是自然之理,石亨等人才是夺门之变的真正受益者。于是英宗下令章奏勿用“夺门”字,并议革冒功者四千余人[16]
  • 天顺七年(1463年),李贤奏请行宽恤之政、罢江南织造、清锦衣卫狱、止边臣贡献、停内外采买等事项[17],英宗批准[18]
  • 天顺八年(1464年),英宗驾崩,皇太子朱见深即位为宪宗。李贤进言宪宗修身勤政,并建议减少浣衣局没官妇女,宜放还其家,宪宗均批准。同年五月又劝谏宪宗远内臣,重用老臣,并减少开支。此后每次遇灾变,李贤必与同官进言[19]

参考文献

  1. ^ 明史》(卷176):“初,御史刘濬劾柳溥败军罪,触帝怒。贤言御史耳目官,不宜谴。石亨谮贤曲护。帝浸疏贤,寻悟,待之如初。每独对,良久方出。遇事必召问可否,或遣中官就问。贤务持大体,尤以惜人才、开言路为急。所荐引年富、轩𫐐、耿九畴、王竑、李秉、程信、姚夔、崔恭、李绍等,皆为名臣。时劝帝延见大臣,有所荐,必先与吏、兵二部论定之。及入对,帝访文臣,请问王翺;武臣,请问马昂。”
  2. ^ 明史》(卷176):“李贤既复官入阁柄政,原佐之。未几,彭时亦入,三人相得甚欢。贤通达,遇事立断。原济以持重,庶政称理。”
  3. ^ 《明史》(卷13):“(成化二年三月)己酉,李贤父卒,乞终制,不许。”
  4. ^ 《明史》(卷109):“(李贤)六月下狱,降福建右参政。”
  5. ^ 《明史》(卷12):“(天顺元年七月)庚午,李贤复入阁。”
  6. ^ 《明史》(卷109):“景泰元年...时闰正月守制回籍。”
  7. ^ 《明史》(卷12):“(天顺元年)九月甲子,太常少卿彭时兼翰林学士,入阁预机务。”
  8. ^ 《明史》(卷109):“(天顺八年)时二月晋吏部右侍郎兼学士。”
  9. ^ 《明史》(卷109):“(天顺七年)二月晋礼部右侍郎兼学士入。”
  10. ^ 《明史》(卷109):“(天顺八年)文二月晋吏部左侍郎兼学士。”
  11. ^ 《明史》(卷109):“(天顺六年)原十一月卒。”
  12. ^ 《明史》(卷12):“(天顺元年七月)辛未,出岳正为钦州同知,寻下狱,谪戍。”
  13. ^ 明史》(卷176):“景帝崩,将以汪后殉葬,用贤言而止。惠帝少子幽禁已六十年,英宗怜欲赦之,以问贤。贤顿首曰:“此尧、舜用心也!天地祖宗实式凭之。”帝意乃决。帝尝祭山川坛,以夜出未便,欲遣官代祀。贤引祖训争之,卒成礼而还。尝言内帑余财,不以恤荒济军,则人主必生侈心,而移之于土木祷祠声色之用。前后频请发帑振贷恤边,不可胜计。故事,方面官敕三品京官保举。贤患其营竞,令吏部每缺举二人,请帝简用。并推之例始此。”
  14. ^ 《明史》(卷70):“成祖初年,内阁七人,非翰林者居其半。翰林纂修,亦诸色参用。自天顺二年,李贤奏定纂修专选进士。由是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起士始进之时,已群目为储相。通计明一代宰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者十九。盖科举视前代为盛,翰林之盛,则前代所绝无也。”
  15. ^ 明史》(卷176):“曹钦之反也,击贤东朝房,执将杀之,逼草奏释己罪。赖王翺救,乃免。贤密疏请擒贼党。时方扰攘,不知贤所在。得疏,帝大喜。裹伤入见,慰劳之,特加太子太保。贤因言,贼既诛,急宜诏天下停不急务,而求直言以通闭塞。帝从之。”
  16. ^ 明史》(卷176):“孛来近塞猎。亨言传国玺在彼,可掩而取,帝色动。贤言衅不可启,玺不足宝,事遂寝。亨益恶贤。时帝亦厌亨、吉祥骄横,屏人语贤曰:“此辈干政,四方奏事者先至其门,为之奈何?”贤曰:“陛下惟独断,则趋附自息。”帝曰:“向尝不用其言,乃怫然见辞色。”贤曰:“愿制之以渐。”当亨、吉祥用事,贤顾忌不敢尽言,然每从容论对,所以裁抑之者甚至。及亨得罪,帝复问贤“夺门”事。贤曰:“‘迎驾’则可,‘夺门’岂可示后?天位乃陛下固有,‘夺’即非顺。且尔时幸而成功,万一事机先露,亨等不足惜,不审置陛下何地!”帝悟曰:“然。”贤曰:“若郕王果不起,群臣表请陛下复位,安用扰攘为?此辈又安所得邀升赏,招权纳贿安自起?老成耆旧依然在职,何至有杀戮降黜之事致干天象?《易》曰‘开国承家,小人勿用’,正谓此也。”帝曰:“然。”诏自今章奏勿用“夺门”字,并议革冒功者四千余人。”
  17. ^ 明史》(卷176):“七年二月,空中有声,帝欲禳之,命贤撰青词。贤言君不恤民,天下怨叛,厥有鼓妖。因请行宽恤之政,又请罢江南织造,清锦衣狱,止边臣贡献,停内外采买。”
  18. ^ 《明史》(卷12):“(天顺七年)三月壬寅,旱,诏行宽恤之政,停各处银场。”
  19. ^ 明史》(卷176):“宪宗即位,进少保、华盖殿大学士,知经筵事。是年春,日黯无光,贤偕同官上言:“日,君象。君德明,则日光盛。惟陛下敬以修身,正以御下,刚以断事,明以察微,持之不怠,则天变自弭,和气自至。”翌日又言:“天时未和,由阴气太盛。自宣德至天顺间,选宫人太多,浣衣局没官妇女愁怨尤甚,宜放还其家。”帝从之,中外欣悦。五月大雨雹,大风飘瓦,拔郊坛树。贤言:“天威可畏,陛下当凛然加省,无狎左右近幸。崇信老成,共图国是。”有司请造卤簿。贤言:“内库尚有未经御者,今恩诏甫颁,方节财用,奈何复为此。”帝即日寝之。每遇灾变,必与同官极陈无隐,而于帝初政,申诫尤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