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案
缘起
在中华民国国防部于1994年提出的“十年兵力规划”相关报告中,原本计划是将中华民国国军总兵力削减至四十万人以下,将官员额由近千人削减至四百人,三军总部降编为司令部等。预计用十年时间,一次到位进行改革;但之后考量到一次到位变动太剧烈,故而将裁军时程拉长、变动幅度缩小,于是有了“精实案、精进案、精粹案”三阶段裁军的计划,其实都是“国军军事组织及兵力调整规划案”的延伸。
历程
2000年~2001年,于精实案进行同时,国军开始进行精进案之规划。由于精实案执行后发生很多问题,甚至被中华民国监察院于2000年纠正。如:该裁未裁、先裁后复、头(官)重脚(兵)轻等等缺失被提出检讨,所以此次精进案在规划时,改以配合国防二法,进行组织简并为主,达到实际裁军的目标,预定于十年内完成。
主要规划
- 精进组织:
- 于2004年1月1日进行第一阶段,将组织简并缩编,以达到官士兵为1:2:2的目标,提高编现比;另一方面裁减将官名额90余人、上校600余人、中校900余人
- 精简各后勤单位,业务外包交由民间
- 降编各军总部,改为司令部
执行现况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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